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赣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和《江西省气象局赣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赣州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协议》精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赣州市气象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优质气象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建设目标,基本建成开放多元有序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综合集约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高效优化的气象管理体系,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的气象服务新格局,气象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气象综合实力、创新活力和工作贡献力明显增强,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居全省先进水平,部分领域居全省领先水平。气象人才总量适度增长,队伍规模稳步壮大。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健全市、县(市、区)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联动部门信息共享水平,健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构,提高乡(镇)气象协理员和村(社区)气象信息员的履职水平。提高全社会接收和使用气象信息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部门资源,大力提高气象信息特别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气象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传播的“绿色通道”和全网发布机制。积极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建立和完善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提高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增强气象为农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粮食主产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等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和现代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基层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开展农村防雷减灾民生工程建设。

大力加强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组织有力、机制完善的原则,开展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显著提高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基本消除城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盲区。扩大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有效供给,实现城市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专业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气象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组织体系。

提升重大活动决策气象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决策气象服务支持系统、气象灾害风险和影响评估系统、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系统等气象服务技术支持平台。重点加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决策气象服务的敏感性、针对性和影响力。

提高公众气象服务能力。针对公众需求,建立完善各类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和产品库。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传播载体,完善气象信息发布体系,实现气象服务信息的广覆盖。开展气象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加强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公众气象信息覆盖面,气象服务满意度达85%以上。

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建立完善交通、电力、旅游等行业的气象指标、产品库和预报预警服务平台,提升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的科技含量和精细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现代气象业务

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发展基于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和现代化气象探测资料的精细化定时定点定量预报技术、天气要素格点预报技术、暴雨洪涝预报技术;发展突发性强天气监测和临近预警技术。加强集合预报应用技术研究。气象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不低于80%。

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完善数值预报应用业务,建立乡镇、社区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业务,优化定量降水预报业务,预报水平分辨率达2.5km。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开展多灾种高分辨率的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业务,建立0~24h时效6h间隔的分类强对流强度和风险等级精细化预报业务,灾害性天气落区预警时间提高到15~20分钟以上,预警空间分辨率到社区或乡镇,24小时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75%。

加强现代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开展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MICAPS)、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SWAN)、精细化预报产品共享数据库等业务技术系统本地化研发。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建立适合赣州气象业务需求的市、县(市、区)天气预报服务综合业务平台。

优化调整预报业务流程。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市、县(市、区)级集约化预报业务流程、业务布局和分工,合理分配不同层级的业务内容,避免重复劳动,建立市、县(市、区)级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功能完整、流程规范、集约高效的预报预测业务,实现人力和技术资源的合理配置。

提高气象观测现代化水平。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和现代气象业务需求,依托重点建设项目,结合地方气象服务需求,科学调整气象观测系统,加快推进观测业务自动化进程,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气象观测自动化率达到100%。常规地面气象观测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自动气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重点区加密,基本消除气象灾害监测盲区。

增强气象信息网络支撑能力。加快升级改造全市地面气象广域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的收集分发处理能力,市级气象广域网带宽达到50M以上,县(市、区)气象广域网带宽达到20M以上。建立地面气象历史资料和实时资料一体化业务。增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建立市、县(市、区)两级网络管理与监控平台,实现与省级的互联互通。

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并完善市、县(市、区)气象装备保障系统,实现对观测系统全网监控,增强对观测系统综合维修、计量标校能力,满足故障维修和应急响应的需求,观测装备业务可用性达到98%以上。积极探索建立气象装备社会化保障体制机制。

(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能力。完善人工增雨森林防扑火作业能力项目建设,建立装备先进、布局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业务体系,形成管理先进、运行协调的作业指挥体系,构建功能先进、效益突出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发展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保障体系,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体系建设

加强气象科学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对气象服务新需求,抓住现代气象业务服务发展重点,进一步凝练重大科技项目。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关键技术集成应用研究,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不低于80%。

建立完善气象科技创新驱动和支撑气象现代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围绕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气象改革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气象科技项目和科研成果管理机制、稳定投入机制、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科技引进和合作机制。

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事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气象人才总量适度增长,队伍规模稳步壮大,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大学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达到8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达到15%以上。通过实施“151”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团队建设、首席专家队伍建设等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并适应气象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气象人才队伍,促进我市气象部门人才整体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五)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建设

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加大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力度,依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实现台站气象探测环境长期、有效保护,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综合评分达到同期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适应需求、科学规划、节约资源的原则,严格掌握业务用房建设规模和标准,配置和完善配套设施,以适应全面实现气象现代化和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需求。

健全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气象事业重要建设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建立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气象事业经费预算列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

(六)加强气象社会管理

全面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责。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规范有序,重点领域防雷定期检测实现全覆盖;防雷装置检测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当地政府服务中心,符合审批条件的许可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批;重点做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等专项社会管理。

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气象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形成市级为主、县级为辅的机构健全、运行高效、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气象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气象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三、支撑项目

(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依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加强我市综合观测、预报预测、气象服务、信息网络及装备保障等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气象服务能力,为有效降低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以飞机人工增雨赣州基地建设为核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实用、流程科学的现代飞机人工增雨作业赣州基地;建设地空一体化空中云水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和指挥调度作业系统。完善市、县(市、区)人影机构,适当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建立精干规范、数量适当、规模适度的人影作业队伍;建设标准化地面作业点,达标率80%以上;增设地面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地面火箭作业工具,改善弹药存放条件;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实现地面作业操作全自动化,建立完善作业效益评估平台。

(三)“三农”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以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三农”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全市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系统、农村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市、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着力建设赣州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和脐橙气象服务示范基地。

(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按照《江西省城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提高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气象服务信息发布能力、市民气象科学素质;扩大城市公众气象服务供给、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气象服务水平和城市科学运行管理专业服务能力等;完善城市气象观测站网,建立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完善城市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实现城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提升城市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夯实城市气象基础能力。

(五)旅游景区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赣州旅游景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科学布设紫外线强度、负离子浓度、闪电定位仪、多要素自动站等监测设备,增强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旅游景区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旅游景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景区人口密集地建设电子显示屏或高音喇叭,建立景区应急责任人动态库。

(六)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改善工程。按照《江西省28个气象台站探测环境改善和三清山、共青城气象站新建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完成龙南县、石城县、信丰县、崇义县、兴国县、会昌县气象台站搬迁建设,气象业务用房、附属用房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气象台站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气象改革。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江西省气象局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将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与深化气象改革有机结合,统筹协调,有序推进,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气象、发改、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气象现代化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气象现代化各项工作,构建和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指导体系、工作格局及相关协调联系制度,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问题。

(三)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气象现代化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气象现代化投入逐年稳定增长。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气象现代化建设,将“三农”气象服务设施维护纳入政府社会化购买服务清单,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将现代化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气象现代化建设中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增强推进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气象现代化共建共享共赢机制和协同创新机制,坚持开放式发展,充分利用各方面政策,最广泛地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凝聚全市上下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推进赣州气象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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