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萍府办字〔2015〕75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5〕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要点
2015年,萍乡市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推进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9号)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4〕6号),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创萍乡市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持主攻工业发展战略,大力促进煤炭、冶金、陶瓷、建材和花炮五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推动相关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加大产品技术改造,实现传统优势产业与央企、科企、民企深入对接。加快发展15个产业集群,各产业集群依托重点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3至5个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萍矿、中煤科技、萍安钢、华能安源电厂等骨干企业的发展。加大对萍乡华维电瓷科技等上市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萍钢公司等主要耗能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快推进赣西变压器公司年产5000台干式变压器生产线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争取国家创投基金、省级有关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粉末冶金及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制造和生物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争战略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明显提高。利用粉末冶金技术改造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突出发展环保陶瓷、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新材料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发展特种材料及应用产品。生物制造和生物农业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制品、绿色生态食品。全力抓好华能二期、比克新能源客车、中材二期、中材风电叶片、方大光伏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贯彻落实全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赣湘国际物流港、华洋国际仓储物流园、永璟、强泰物流中心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支持安源春蕾等农副产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力促上栗县国中安智物流“新三板”上市。充分发挥地域和传统产业优势,加大与大型物流企业对接,建设一批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特色专业市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推进莲花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安源区电子商务书城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确保粮食种植总面积120万亩以上,总产量56万吨以上。全力打造芦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努力做好莲花、上栗、湘东、安源等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扶持“天涯种业”、“春蕾南方制种公司”打造国家级种子企业。加大对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160家以上,鼓励以银河杜仲公司“格林米特杜仲猪”品牌为龙头,推动联户经营,带动全市生猪产业进行标准化养殖、集约化生产。做大做强油菜、油茶等产业。加快建设萍乡有机茶等优质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论证,支持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加快推进319、320国道沿线区域的苗木花卉产业带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5.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发展。强化赣西旅游合作联盟之间的协调,加快武功山景区、安源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以5A标准加快杨岐山、荷花博览园等景区建设,按照建设8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要求继续完善景区创建后备库,扎实推进旅游工作六大工程。推动重要景区交通网络互联建设,重点推动武功山、明月山景区之间游览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进“武功山—安源—杨岐山”旅游大环线规划建设,构建便捷通达的景区连通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积极完善中国安源文化博览园的规划、建设,精心打造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6.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大力建设以“一区五园”为重点的工业平台,每个工业园重点培育发展1至2个特色产业,力争主导产业的产值和税收贡献达到各自园区的80%以上。以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芦溪工业园、莲花工业园为依托,以安源经济转型产业基地、萍乡陶瓷产业基地和上栗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工业园区为平台,以设立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为契机,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各县区以省级工业园区为主,产业基地为辅,特色鲜明、分布合理的产业集群发展体系。支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推进上栗县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和“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争取将电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升级为国家级资质。推进粉末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省级技术中心,加快建设粉末冶金产业科技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城市
8.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落实,深化户口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着力推进城镇化规划区内完全失地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努力实现城镇化率超过5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提高城乡发展水平。坚持按照三规合一的要求,依法修编全市各项规划,努力做好地下空间的规划。加快推进城北新城区建设,加大老城区“退二进三”、“退城进园”步伐,推进城市棚户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保障房建设,抓好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推进产城融合,优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活休闲空间布局,着力提高城乡教育、医疗、生活服务等配套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研究开展上栗、芦溪撤县设区工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大力推进“五险”统一征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全面解决好全市20多万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扎实推进扶贫攻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精简退职人员等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加强被雇人员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工资保障。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办、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制定《萍乡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办法。抓好各级各类教育,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医疗资源有效整合,抓好公共卫生能力项目建设。着力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2.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全国“海绵城市”试点,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和消除内涝灾害,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面貌。加快推进中环北路、益民路二期、吴楚大道二期、安源大道拓宽改造、垃圾焚烧发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田中景区、聚龙公园、翠湖公园等园林景观项目建设;着力推进玉湖新区教育园区、城市综合馆、移动大厦、商会大厦、农商大厦、花园小区等新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润达国际城市综合体、美佳华商业广场、法莱德国际生活时尚广场建设。打通东门桥头等断头路,加宽光丰铁桥通道。推动萍水南路全面贯通,启动龙古坳、九形岭等旧城改造项目。积极协调推动新宜萍城镇密集带建设,启动赣西城市快速干道、赣西区域循环经济试点等项目,打造引领赣西发展的核心发展轴。(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3.务实开展区域合作。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常态,构建更加开放的平台和市场。支持上栗县组织召开第二届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联席会议,加快推进湘东与醴陵、上栗与浏阳赣湘边界合作产业园建设,加强赣湘边际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境保护等合作项目建设。全力建设赣湘合作开放试验区,积极参与《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赣湘两省共同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实施,尽快将赣湘合作开放试验区提升为国家区域发展重要战略。争取将国家级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落户赣湘产业园湘东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等有关部门,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努力构建“两型”社会
14.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努力构建以武功山、杨岐山、玉壶山等为主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天然林保护相关政策,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建设山口岩湿地公园、莲江湿地公园等项目。探索建立袁河等流域上下游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争取创建国家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加快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节水等约束性条件。启动芦溪县银河镇等一批规模化集中供气沼气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6.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净土、净水、净空”行动,力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出境水质为国家规定三类水质以上。实施萍水、袁河、栗水、草水、禾水等重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萍乡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莲花县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乡、村建设,构建四级联动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推动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农工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7.加快简政放权步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好“三单两制一网一评价”。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分类清理,不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丰富原有“三单”内涵,进一步优化联合审批流程再造,推行网上联合审批,并将评价纳入行政考核内容。加快推进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取消和下放部分权力,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加快市场化改革,公平对待市场主体,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统一的市场规则中公平竞争。(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公共政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8.积极稳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推进市、县(区)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适时启动征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及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三项改革。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健全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市以下财政体制,适当增强市本级宏观调控能力。全面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加快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力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9.争取国家“两型”社会建设政策支持。全力争取将萍乡列入享受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第三阶段(2016-2020年)政策支持名单,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在产业转型升级、城市低碳发展、新能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加快检验检疫、出口保税区等外向型经济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0.加快铁路建设。积极争取渝长厦快速铁路项目通过我市并设立站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21.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萍洪高速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昌栗高速建设,抓紧做好萍莲高速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近期规划并早日开工。积极推动沪昆高速复线项目落地,力争纳入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并进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2.加大国省道改造力度。重点推进G319、G320国道升级改造,确保319、320国道城区段改造全面完工。(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3.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推动华能安源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早日建成投产,继续推进徐家湾主变扩建,加快推进220KV大仓前和110KV上栗桐木、莲花坊楼输变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气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供电公司,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4.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田中生态水库、山口岩水利枢纽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莲花寒山水库和莲花县黄沙、功德山和湘东区大沙江应急抗旱水源工程,规划建设芦溪水山等中型水库。尽快完成规划内所有病险水库存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全力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组织协调落实
25.加强协调力度建立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及宜春市、新余市的沟通协商,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全力推进我市牵头推进首届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区域合作会议确定的3个重点项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部门交流和企业合作机制,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对接、公共服务共享、产业协作推进等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6.加大督促考核。加强与深化改革各项政策统筹推进工作。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并进行重点督导。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要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任务的协调落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