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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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工作,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的实现,2015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采取分批次下达,并实行新的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新余市2015年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共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15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6亿元,其中新建项目14个,续建项目1个。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详细计划,切实抓好季度、月度重要调度节点,按照抢开工、促在建、保投产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动态掌握建设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程序。要依法规范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
三、强化调度协调服务,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调度和集中调度,着力解决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资金配套等问题。强化项目建设分类指导,续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新开工项目要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建设条件,确保按计划开工建设。
四、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严格项目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抓好目标任务细化和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平稳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力度,严格重点建设项目考核,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件:新余市2015年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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