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字〔2016〕13号
颁布日期:2016-03-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十分繁重,各有关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科学安排。凡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精干得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及时向市政府呈报送审稿。对计划外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政府法制部门要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加强督促、指导,从严审核把关。

附件:宜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http://xxgk.yichun.gov.cn/ycszfbgs/xxgk/fgwj/qtygwj/201603/t20160302_463365.html

2016年3月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