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抚政办发〔2013〕85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经市政府同意,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部分地区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抚顺县章党镇(辽电地区)划入东洲区后,适用四级地段,年税额为每平方米10.5元。
二、抚顺县哈达镇、兰山乡、章党镇(辽电地区以外)划入
东洲区、抚顺县大柳乡划入顺城区后,适用六级地段,年税额为每平方米4.5元。
三、沈抚新城核心区、产业区(不含拉古)地段等级由原来的五级调整为四级,年税额为每平方米10.5元。
四、高湾地区(含三二五库)地段等级由原来的四级调整为三级,年税额为每平方米15元。
五、沈抚新城拉古地区适用五级地段,年税额为每平方米7.5元。
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段等级由原来的五级调整为四级,年税额为每平方米10.5元。
附件:抚顺市城区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征收范围四至表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5日
级
别
地区
四至
适用
税额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
级
永宁街
发电厂、电铁
电铁
国铁、浑河
30元
)
河北地区
安城街
国铁
浑河
国铁(沈吉线
二级
东公园地区
略阳街
永宁街
抚顺矿务局电铁北
线
浑河
21元
南阳地区
电铁、南昌路
兴平路、永寿路
西露天矿坑边
电铁
永济路、道街、
千金、粮栈街地区
轻轨、电铁、兴平路
古城河、华山路
永济路、兴平路、轻轨
浑河
望花地区
古城子河
与开发区交界
厂南电铁
浑河
将军地区
轻轨
将军河
浑河
国铁
高山路地区
高山路与双阳南路
交汇处
高山路、国铁交
汇处
国铁
高山路
城东地区
鲍家河
安城街
浑河
国铁
三
级
将军、戈布地区
将军河
国铁、浑河、内
燃机配件厂
浑河
国铁
15元
三级
榆林、塔湾地区
东洲河
略阳街
矿务局电铁北线、
河渠、电铁
浑河
15元
东洲地区
吴家堡、山、林地
东洲河
关口河、东洲碾盘
乡交界处
浑河
石油二厂、元龙、
张甸地区
关口河、兰山河、
市区抚顺县交界处
东洲河
顺特化工公司、顺
华化工公司
关口河、东洲
河
搭连东南地区
东洲河
东洲河、西山根
辽宁华丰化学厂
电铁、东洲河
堤
华山地区
华山路、永济路华
山路交汇处
古城河
电铁线
永济路
高湾地区(含三
二五库)
高湾与顺城区交界
沈抚交界
浑河
高湾与沈阳、
铁岭交界
抚顺高新工业园区、月牙岛地区
四级
沈抚新城核心
区、产业区(不含拉古)
开发区与望花区交界
沈抚交界
沈抚交界
浑河
10.5
元
方晓地区(石油
一厂新区)
耕地、林地
莲岛河
沈吉高速路
耕地、林地
顺城国铁、高山
路以北地区
章党河
高湾与顺城区交
界
浑河、国铁、高山
路
沈吉高速路
四级
青年路地区
海新河
南昌路(永宁街)
东露天矿坑
电铁北线
10.5
元
海新河、
辽电地区
东洲区与抚顺县交界
章党河
浑河
东洲区与抚顺县交界
新太河、萨尔浒地区
大伙房水库
浑河、吴家堡
吴家堡、地质十大队、小青岛
浑河
古城子、五老、平山、老虎台、万新、刘山、南花园、新屯、搭连、龙凤地区
石油二厂西山、东洲河、国铁
李石河
李石开发区界线、抚顺市界碾三线
电铁、化六北
河渠、东西露天矿大
坑、塔湾、华山南电铁线、
望花厂南电铁
五
级
拉古地区
7.5元
六
级
市区各城区所辖除列举定级区以外地区
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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