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2009〕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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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09〕1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税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努力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促进了全州财税收入快速增长。目前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组织财税收入还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财政增收压力依然较大。因此,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各项护税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征管措施,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各级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全面做好后两个月的税收组织工作。要认真研究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调整动向,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不断提高对税收规律的认识,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二、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尤其是对于今年完成财税收入任务困难地区,要发挥好各项协税护税机制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堵塞税收漏洞,挖掘税源,想方设法完成任务,但要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的做法。收入形势较好、税源较为充足的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防止“压库留税”等思想,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要加大税收管控工作,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严厉打击采取不正当手段收过头税、引税、买税或卖税让税的行为,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必须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税款缴库秩序,加强财税库的收入对账工作,发现差错,及时在当期更库,严禁混库、错入级次,确保税款的及时安全入库。
三、要认真落实和兑现各项已承诺的优惠政策,注重涵养税源和扶持企业发展;要组织人员加大对税收减免政策的清理,对于已经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定税收政策,不得越权批准减免税、缓缴税和豁免欠税,不得擅自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更改、调整、变通税收政策等搞变相减免税。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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