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201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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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11〕5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2011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5月12日是第三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州政府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载体,以“防灾减灾从我做起”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动员每个公民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到良好成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2日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9日—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分散宣传活动(5月9日—15日)
1、海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发防灾减灾宣传标语、专题片、宣传片;柴达木日报、广播电台开辟防灾减灾知识专栏;民族文化活动中心电影院免费对公众开放播放防灾减灾专题宣传片。倡导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局
参与单位:海西电视台、柴达木日报社、海西广播电台
2、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子站开辟专题栏目,宣传介绍《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牵头单位:州政府应急办
参与单位:各市、县、行委,州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3、各部门在单位门前、主要街道悬挂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横幅、宣传挂图等。
牵头单位:州政府应急办
参与单位:各市、县、行委,州直各部门
4、德令哈市出租车顶灯LED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
参与单位:德令哈市政府、市交通局
5、全州各中小学利用展板、黑板报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并开展小型的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参与单位:各市、县、行委,各中小学校
6、各通信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防灾减灾宣传标语、自救互救知识。
牵头单位:州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参与单位:州政府应急办,海西电信公司、海西移动公司、海西联通公司,格尔木市政府安排本地区运营商开展相关工作。
7、各地区专报一期关于应急预案建设、值班体系建设、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队伍建设、宣培演练开展情况的电视节目。各地区政府办公室配合撰稿,县电视台根椐场景拍摄,在州电视台统一择时播放。
牵头单位:各市、县、行委
配合单位:州电视台,各地区电视台
(二)开展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活动(5月12日)
5月12日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在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各地区自行确定地点。集中宣传介绍各类常见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宣传介绍《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参与程度,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
要求州直各单位展出展板3块以上,悬挂横幅3条以上,制作宣传资料2000份以上。海西消防支队(州应急救援支队)开展现场演示演练,并对各类应急装备进行展示。德令哈市政府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办事处、社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要求展出展板80块以上,横幅50条,宣传资料20000余份。同时,德令哈市安排所属各单位、市区商贸、宾馆、街道、社区宣挂横幅,加强应急宣传。安排学校开展应急教育和演练,学习避险知识。其他各地区自行设点同步进行以上内容的集中宣传。
牵头单位:州政府应急办,德令哈市政府
参与单位:各市、县、行委,州政府各专项预案编制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局(含州运管处)、州水利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生局(含下属单位)、州环保局、州安监局、州气象局、州粮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地震局、海西消防支队、人行海西中心支行、海西电信公司、海西移动公司、海西联通公司);德令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办事处、社区。
(三)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5月9日—15日)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涉灾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对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工厂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应对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州安监局
参与单位:州教育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局、海西消防支队
(四)开展一次应急演练(5月中旬)
模拟在德令哈民用机场附近疑似鼠疫疫情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州卫生局
参与单位:州疾控中心,德令哈市疾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州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逐项抓好落实。州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本次活动中,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应急演练、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部门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有关音像资料和总结报告务必于5月25日前报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应急办届时通报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对开展主动、手段创新、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不予配合、敷衍了事的在全州通报批评。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州政府应急办联系。
联系电话:0977-822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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