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德政办字〔2011〕34号
颁布日期:2011-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德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德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提高抗灾救灾工作能力,确保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及时、充足,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11〕24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成立全市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并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整个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协调和物资调拨。

(二)工作职责。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救灾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燃气、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协调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协调和物资调拨。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负责市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中心的管理和运行,确保需要时能迅速调拨或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维护救灾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雷管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需要时能迅速调拨或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的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商务局、粮食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成品油(汽油、柴油)、大米、面粉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需要时能迅速调拨或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查处。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需要时能迅速调拨或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工商局:负责救灾特殊时期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灾区市场经济秩序。

市质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同步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接到同级减灾委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的指令后,同步启动本地应急方案,并及时向市减灾委通报。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和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2.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三、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输保障。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物资保障。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应急终止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协调小组写出总结报告,并通报有关单位。

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县(市、区)的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市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许绍华市长助理、副市级干部

副组长:董国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秀芝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赵泉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滕海强市经信委副主任

周成玉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德水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青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克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艳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健民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王建军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赵吉章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新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冠文市供销社调研员

卢晓华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军市质监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成玉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继任该项工作的同志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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