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济政办字〔20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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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快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步伐,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提升全市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
数字济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是市政府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合作共建协议的国家试点项目,是按照地理信息网络化服务要求,利用多尺度、多类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依托市电子政务专网和互联网等网络环境,构建的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90多个乡镇(街道)标准的电子“一张图”和地理信息在线服务系统。目前已为社会公众和7个市政府部门15个应用系统提供在线地图服务,近期还将有7个市政府部门16个应用系统使用该平台。全面加快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既是城市管理科学化的迫切需要,又是政府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选择,还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应用,为“数字济宁”、“智慧济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应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实现重点业务系统与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服务全覆盖。
(一)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范围。要加强应用需求调研与分析,以满足本地、本单位信息化合理需求为原则,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平台的最广泛应用。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建立的基于地理信息的专题管理信息系统在升级改造时,要结合实际,逐步过渡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新建基于地理信息的专题管理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时,应当统一使用公共服务平台及其发布的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三)实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评审论证制度。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接口式、搭建式、嵌入式和在线服务等方式为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地图服务。市政府各部门新建或者升级改造基于地理信息的专题管理信息系统和应用平台时,应编制建设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评审论证通过后,可向市财政部门申请使用财政资金。
(四)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的新模式。要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发挥技术优势,系统研究和解决公共平台应用的难点和瓶颈问题,不断为“智慧城市”建设、信息产业消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地理国情普查监测和物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新模式。
(五)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机制。公共服务平台是市政府建设的全市唯一的、权威的地理信息平台,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并于每年底向市国土资源局汇交地理信息及专题数据。县(市、区)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财政经费,更新测绘城镇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三维建模数据库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更新部门专题数据并建设专题数据库。要加快城市“知识库”建设,以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基础,加快整合人口、地名地址、法人单位、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掌握人口、地名地址、法人单位、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的单位要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汇交相关信息数据,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信息公开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发展壮大地理信息产业
地理信息产业已被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国家产业战略中的重要环节,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因此,围绕“数字城”与“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大力发展壮大地理信息产业。
(一)各级政府要每年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名地址数据库和三维建模数据库,要将更新工作列入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做好资金保障。
(二)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通过地理国情普查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有力支持,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三)各级政府要大力加强地理信息产业规划和引导,依据各地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特色和基础,指导各地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并加大对产业的扶持和规范力度,培育地理信息市场。
(四)要做好“数字济宁”、“智慧济宁”建设与发展信息技术、信息产业的衔接互动,并积极利用济宁高新区惠普软件园的技术优势,努力形成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与信息化城市建设互促并进的良好格局。
(五)各地理信息企业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针对技术及产业发展趋势加大在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在产业竞争与合作中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迅速成长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积极推进,认真落实。要健全政府主导、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公共服务平台应用计划顺利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数字城市建设投入,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持续更新和维护,支持公共信息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培育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及国家有关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展示建设成果和应用实效,加强数字城市的经验交流,激发应用需求,创造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公共平台推广应用更加深入广泛。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月28日前送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樊省状,电话:2343031。
附件: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计划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5日
附件
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计划表
时间市直部门县(市、区)
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二期)、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二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物局、市地税局。每县(市、区)7个县(市、区)直部门。
2015年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煤炭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港航局、市公路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市邮政公司、市气象局、济宁供水集团、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济宁交运集团、市公共汽车公司。每县(市、区)10个县(市、区)直部门。
2016年市直部门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全覆盖。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实现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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