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7日
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有关规定和《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3年我市的气候特点是:2013年冬季降水14.0~16.2mm,气温-4.8~-3.7℃;春季降水44.0~68.3mm,气温11.2~12.8℃;夏季降水437.5~498.0mm,气温21.8~23.1℃;秋季降水121.4~167.7mm,气温10.5~11.7℃。降水冬、夏、秋季多,春季少;气温冬季偏低,春、夏、秋季略高,日照冬、夏季少,春、秋季多。
2013年雨水多,气候年景较好,但出现低温、暴雪、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暴雪、暴雨、风雹等天气造成一定灾害。
2013年全市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83处(郊区102处、盂县29处、平定52处),其中塌陷110处、崩塌25处、滑坡26处、泥石流6处、不稳定斜坡16处。自然因素隐患点73处,占全部隐患点的40%,人为因素隐患点110处,占全部隐患点的60%。全市本年度未发生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事件。
(二)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一是市、县(区)、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市、县(区)、乡(镇)均成立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了《阳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3年5月27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和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明确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会后,市政府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方案制定、动员会议召开情况、责任分解、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等具体情况,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到了实处。全市共发放“避灾明白卡”10100份和“工作明白卡”295份,做到了制度上墙、人员到位、监测到位。
二是2013年我市继续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国土部门与气象部门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通过电视、12121电话气象讯息台、传真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共发布131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将信息告知各县(区)、各乡(镇)、各国土资源所和各隐患点监测人,保证了汛期气象信息及时发布。
三是2013年我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成效显著。首先,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均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联网。同时,严格落实了灾情速报制度,做到了24小时值班,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其次,从国有矿山企业和基层单位中聘请了23名高级技术人员成立了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确定了5名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首席专家,聘请了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勘查院及阳煤集团新宇岩土公司,承担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服务,提高了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同时,组织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2013年7月24日,市政府委托平定县政府在冶西镇寨坪村举办了一次大型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省国土厅王晓立副厅长、市政府赵峰副市长以及各县区分管领导、国土局领导、各国土所所长到现场观摩。全市2013年开展了14次应急演练,参加人数达到3000余人,通过演练提高了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科学防治水平。
二、2014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背景条件。阳泉市处于山西高原的东部、太行山中段西侧。境内四周群山环绕,中部为黄土丘陵区,因流水切割,地形十分破碎,沟壑纵横,山多树少,岩石裸露。加之区内地质构造复杂,降水量集中,形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动力条件充分,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历史上自然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随着采矿深度和广度的增大,全市由采矿引起的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另外,阳泉市铁路、公路的修建及涉煤涉矿工程建设等,也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崩塌、滑坡等人为次生灾害的发生。
2.2014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阳泉市气象局预测:预计2014年(2013年12月~2014年11月)阳泉年降水量为540.9~545.7mm,比常年平均值略偏多;年平均气温9.3~10.9℃,接近常年平均值。
分季来看:冬季(2013年12月~2014年2月)我市降水量14~14.2mm,比常年平均值偏多0~2成;平均气温-4.3~-2.7℃,比常年平均值偏低0.3~0.4℃。
春季(3~5月)降水量73~79mm,比常年平均偏少1成;气温10.4~12.2℃,接近常年平均。
夏季(6~8月)降水量345~354mm,比常年平均偏多1成;气温21.6~23.1℃,比常年平均略偏高。
秋季(9~11月)降水量约104mm,比常年平均略偏多;气温9.5~11.2℃,比常年平均略高。
(二)预测结果
1.2014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我市矿业开采、公路、铁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预测2014年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2.2014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期
根据我市历年的降雨情况,确定我市多雨时段主要集中在6、7、8、9月份,地质环境脆弱的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2014年6、7、8、9月份及冰雪消融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
3.2014年地质灾害高发区域
我市地质灾害具有分布范围广,类型多的特点,灾害隐患点全市各县(区)均有分布,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全市采空区域;泥石流主要分布于盂县与平定县基岩山区;滑坡和崩塌主要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盂县南部孙家庄镇、路家村镇、牛村镇等乡镇,郊区河底镇、李家庄乡、义井乡,平定县冠山镇、冶西镇、锁簧镇。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盂县梁家寨乡、上社镇、下社乡、南娄镇、秀水镇,郊区旧街乡,平定县娘子关镇、岔口乡、巨城镇、石门口乡及太旧高速公路两侧、平定县东南柏井镇、东回镇一带。低易发区分布于盂县苌池镇、仙人乡,郊区河底镇、西南舁乡、荫营镇及杨家庄乡、平定巨城镇西部、东部娘子关镇、石门口乡、柏井镇、张庄镇及东回镇。
总之,自然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为:
阳泉市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崩塌、滑坡、泥石流与降水量有着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今年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依然较大。
而人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为:
我市矿业开采、公路、铁路等各类工程建设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预测2014年内人为因素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矿业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煤炭资源整合后煤矿规模开采,我市市辖区、平定县、盂县、郊区及其它一些市营、县营煤矿区地面塌陷会呈现加重趋势;一些露天开采铝矾土矿、耐火粘土矿及石灰石矿的矿区,也可能引发滑坡和崩塌地质灾害。
(2)铁路、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朔黄铁路、石太高速铁路、石太铁路,太旧高速、京昆高速、阳五高速、阳左高速、西环高速、307复线改道以及其它交通干线经过矿区及山区的地段等都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易发生的地段,都有可能发生相应类型的地质灾害。
(3)其它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近几年来,各县(区)实施了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工业园区建设等以各种名义形成的19个涉煤涉矿工程,形成了大量渣山和沟谷,出现了许多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隐患点,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市《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规定精神,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按责任分工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一)研判灾害趋势,制订年度方案
国土、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要进行地质灾害趋势会商,正确分析研判全年雨情、灾情,确定地质灾害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同时要召开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座谈会和动员会,科学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理顺防治机制,落实防治责任,部署防治措施。
(二)开展隐患排查,掌握基本情况
各县(区)、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对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各类矿山工业场地、山区削坡填沟建房区域、学校、村庄、城镇人口集聚区、旅游点、公路、铁路沿线等进行拉网式排查。确实查清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分布、类型、规模和威胁人员财产情况,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逐点落实已知和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措施。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结果和落实防灾措施情况函告相关县(区)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汛期要通过拉网排查、定期巡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查漏补缺,做到发现一个,监测一个。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号)及市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和盗采国家资源专项行动的意见》(阳发〔2013〕4号)精神,要立即停止以各种形式、各种名目涉及矿产资源开采的项目,立即恢复已造成破坏的地质环境。违法开采已造成次生灾害的,当地人民政府要采取工程措施加紧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三)加强宣传演练,提高反应能力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进行临灾识别、监测方法、避灾线路等专业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监测人员技术能力。认真研究制订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将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要充分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时机发放宣传单、防治手册,进一步推动在市、县电视台定时播放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片,督促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普及和人员培训工作,使受威胁群众通晓防灾预案,预警信号、避灾线路、避灾地点,遇到险情有序避灾。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和学校等区域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讲解活动,争取做到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实现宣讲工作全覆盖,保证不留任何盲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避险演练力度,在汛期来临前,县(区)要举行至少1次以政府主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抢险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四)坚持群测群防、强化监测预警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的防治作用,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和户口式管理隐患点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四个体系”建设是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要求2015年前基本完成。要从政府层面强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大力布设雨量计、滑坡裂缝报警器等简易监测仪器,提高雨情监测和预警的专业化、自动化水平。进一步运用手机、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临灾时能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订预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要加强矿山工业场地、学校、新建村庄及厂矿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确需建设而又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建设场地,必须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后方可建设。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临时居住区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
(五)狠抓预防避让,完善避险设施
要结合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要多方筹措资金,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分散农户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尤其要对高陡边坡下居民建筑,认真调查排查,做出搬迁方案,主动避让地质灾害,严禁在高陡边坡下新建居民住宅;对危害大、险情重可治理的地质灾害要采取工程治理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要选择安全地段建设砖混结构房屋,通水供电,完善应急场所内的吃、住等硬件设施,保证避险场所临时居住人员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对人员已撤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地质灾害隐患未消除之前,要安排专人蹲守,防止撤离群众返回造成人员伤亡。
(六)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共享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能源监管部门负责大中型水电建设项目生产生活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业经济信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七)落实防灾责任,建立奖惩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实直接责任,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一级一级抓好落实。要通过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体系,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推行预案公示制度,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县(区)、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组,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内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解决防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要重点强化对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防灾职责的落实,通过公示制度,将已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责任人等向社会公告,增加社会监督约束力;通过督查制度,着力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评估报告,逐点检查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告知制度,着力强化业主单位防灾责任意识;通过除险制度,着力强化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科学、有序实施,严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对玩忽职守、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成功预警预报的地质灾害监测人员、成功组织群众避险的单位、不惧危险参与应急处置的防治专家和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
(八)坚持汛期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汛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市、县、乡三级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汛期不得离开本地。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地质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和机构,落实应急经费、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和配备应急装备。应急分队和防治专家在高危时段要进驻片区值守,相关事业单位和业务支撑部门要根据雨情、灾情变化做好值守计划。
(九)科学编制规划,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对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县(区)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组织专业队伍摸清全市受自然地质灾害威胁村庄的详细情况,科学编制搬迁规划。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把搬迁工作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完成省政府部署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任务。
附件: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附件:
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组长:赵峰副市长
副组长:刘占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光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白振东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开英市国资委副主任
孙存恩市财政局副局长
邵喜市公安局局长助理
曹慧晟市交通局副局长
曹成江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赵泽毅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骞元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俊寿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宏市安监局副局长
武威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梁明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曹浩市规划局副局长
梁素萍市地震局副局长
胡贵卿市环保局副局长
晋玮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俊玉市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素清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宏市农委副主任
李旭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洲平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敏北京铁路局阳泉站副站长
荆俊明阳泉军分区参谋长
王诚武警阳泉支队参谋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光荣(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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