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各级地税部门紧紧围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开展总部企业税收筹划,积极培植地方税源,确保了全市公共预算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为运城经济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财源保障。最近,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要求,结合当前的形势和我市的税源现状,制定了加强地方税收征管的八条措施,为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运城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望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借鉴,并积极支持协助地税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12日

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地方税收管理水平,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服务和促进运城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现就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念,认真落实全省地税“1436”工作思路,积极服务全市“五大战略重点”,坚持“抓大不放小,堵漏深挖潜”的工作要求,点燃工作激情,创新发展思维,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措施,实现主体税种收入稳步增长,小税种贡献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地税收入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比重,为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提供财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积极采取八项举措,切实加强地方税收征管。

(一)推进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形成综合治税合力。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办法》,建立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地方税收保障体系,成立地方税收保障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地方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深化部门之间信息交换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交换的内容、时间、方式及具体要求,真正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定期召开地方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地方税收管理。

(二)做好总部经济税收筹划,不断壮大地方税源。在我市全面实施“五大战略重点”,大力推进“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总部经济的决策,主动有为,前置服务,为新成立落户的企业做好税收辅导,争取把新的经济增长点转变为新的地方税收增长点。重点做好运城制版集团、亚宝药业等本地龙头企业的总部经济税收筹划,落实优惠政策,制定目标计划,逐步实现总部经济建设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推进全市总部经济战略的顺利实施,不断壮大地方税源。

(三)大力开展管户清查,夯实税源管理基础。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管户大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完善管理措施。重点对不达营业税起征点、假注销、假停业、假失踪纳税人进行认真清查核实。完善金税三期系统管户数据,夯实税源基础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对因疏于管理而出现的漏征漏管户,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运用税源监控平台,强化财产行为税征管。财产行为税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贡献相对较大。随着财税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要坚持“大税种做实、小税种做大”的原则,强化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稳定地方税收收入。一是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充分运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平台,对征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监控差异,认真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资源税管理。开展资源税税源普查,完善税源数据库,加大资源税征收管理力度,强化代扣代缴管理。三是加强车船税管理。严格对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不需办理牌照、在企业内部行驶车辆的车船税征收管理。四是加强附加税种征收管理。充分运用金税三期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国地税信息共享的功能,做好“两税”信息比对,切实加强随增值税、消费税等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税种的附加地方税征收。

(五)完善专业化管理措施,强化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巩固存量房交易评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契税、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结算管理,认真做好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对新兴的小额贷款、典当、投资担保行业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协作,探讨房屋租赁业税收源泉控管办法,切实加强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搞好商业批发零售等行业税收管理,认真执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以及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发挥税收预警作用,强化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充分运用税收预警机制,定期对全市的重点税源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监控分析,定期发布行业性、区域性税负等预警信息,及时将疑点企业及疑点问题反馈给税源管理单位,纠正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努力提高征管水平和征收效率,实现应收尽收,同时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信息。

(七)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强化重点项目税收征管。纳税评估是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法,通过建立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利用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等手段,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纳税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申报中的错误与偏差,着力解决征收管理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防止企业虚假纳税申报,通过柔性执法手段,提高纳税遵从度,防止税款流失。特别是对全市“大招商、招大商”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及时跟踪项目落地和工程进展情况,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及时获取重点项目的投资计划、工程进度等相关信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纳税评估。

(八)加大税务稽查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薄弱领域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把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手段的税收违法活动作为重点,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开展建筑、餐饮、娱乐等行业发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购用、制售假发票不法行为,做到查处一个,影响一片,达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税收征管工作是各级税务部门的核心工作,是贯彻落实“大税收,大服务”工作理念,落实“带好队、收好税”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加强对征管工作的领导,把工作重心倾斜到征管工作中,充分保障征管一线的资源配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征管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征管工作水平。

(二)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是提升征管质效的有效手段。市局将通过开展“两权监督”、“访企查廉”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行征管质量监控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三)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动员全体地税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征管上,把全部心思用在谋发展上,使出最大力气,发挥最大潜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建设“美丽河东、大美运城”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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