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发〔2009〕68 号
颁布日期:2009-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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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68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7月30日以来,全市出现的持续强降雨过程范围广、强度大、

时间长,致使土壤水份饱和,部分山体脚坡受到严重冲刷或侵蚀,

岩土软化,重度增加,加之近日转晴土壤伸缩,山体滑坡塌方、

库塘开裂漏水等灾害发生的机率增加,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处置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抓紧集中检测巡查

各县区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有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

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国道、省道、城镇人口密集区等地段,

靠山临河居住小区、村落民居和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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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的灾害点进行细致巡查检测。监测点地质结构有变化的,

要提出科学的应急防治对策;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登记,

快速鉴定,妥善处理;有重大地质情况变化的,要全面分析影响

程度,科学防治。对仍居住在危楼、危房的人员,必须组织紧急

转移。

各县水利部门要快速组织开展病险库塘的排水腾库工作,对

大坝、堤防等区域进行一次认真巡查排险,发现险情立即组织抢

险排险工作。

二、逐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好各类防汛防灾预案,夯实“乡

自为战、预警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机制,突出预警到户这个重点,

确保防汛、防滑、防灾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危险地带人员手里。

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和核实重点地质灾害点、病险库塘的巡查预

警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级国土、水利、城建、房产等部

门要及时掌握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一遇险情,快速组织专业技

术人员现场实施抢险排险。对于重大地质灾害监测点和重点水库

的查险排险工作,各县区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

亲自到场排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对防汛防灾信息传递、预案完

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各村组干部和监测预警人

员要切实负责,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了解上报各类防汛、防滑、

防灾情况。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对交通要道、人口聚居区等

关键部位周围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增加警示标志,避免人员伤

亡。各县区、乡镇和村组对居住在高度危险地带、难以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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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地段周围的机关单位和住户,要及时组织转移安置,统筹安

排好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从长计

议,科学规划和选址,结合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农村安居工程

和集镇新村建设,抓紧恢复重建工作。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地质灾害巡查排险工作,积极组织对各类防汛防灾预案、

“防、抢、撤”方案进行宣传、讲解、演练,强化各类预案、方案

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应急性。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

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发布灾害提示信息,

组织开展防灾避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避险意识

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值班协作配合

当前正值主汛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防汛防灾部门要继续坚守

岗位,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地质灾害和病险库塘巡查情况,

互通信息,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的

预测,我市近期还有明显降雨过程,各级政府、防汛指挥和地质

灾害防治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雨情、汛情、

灾情等重要信息的沟通传递,及时协调处理重要事项,尽职尽责

地做好各项防汛应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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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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