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启用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发 〔2010〕82号
颁布日期:2010-10-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启用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启用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关于在全市启用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市场秩序,堵塞税收漏洞,宝鸡市地税局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研发,成功启用了刮奖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和发票违法行为举报查处系统(详见功能介绍)。该系统具有简便、适用、快捷等特点,只要消费者登录“宝鸡地税”网页该系统界面,按照说明输入手中的票号,就会迅速显示出相关发票的比对信息,现场立刻就能辨出真伪,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发票真伪查询和虚假发票举报维权平台。该系统的运行将进一步强化地税发票管理,实现“信息管税”和“以票控税”,有效遏制发票违法行为。现就启用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切实加强发票管理,杜绝发票违法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利用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全市各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对报销前的票据进行自助查询,确认发票的真伪。发现有疑点的票据,应该及时报告当地税务机关,从源头上把好财务审核关,防止虚假发票流入正常财务程序。

二、加强发票真伪识别知识宣传。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发票防伪知识以及识别发票真伪的方法,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系统查询发票真伪,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市地税局要认真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发票系统的功能,优化服务流程,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三、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税务部门要主动联合公安机关,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财政(各级财政核算中心)、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预算拨款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监管、审察职责,将原始发票合法性审查作为常态工作,不定期抽查已报销单据的合法、有效性,把好财务票据报销关,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积极开展抽查。各级地税机关,要利用查询系统对系统运行前各单位已经报销的票据,上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实真伪。抽查重点是2009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地税普通发票。涉及报销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抽查工作,为打击发票违法罪活动提供案源线索,共同维护经济税收秩序。

附件: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功能介绍

附件:

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功能介绍

1、“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网址:www://bjds.gov.cn),针对在我市范围内消费取得的定额专用发票(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和娱乐业—“刮刮乐”有奖定额发票)和地税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由发票报销单位和个人登录www://bjds.gov.cn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在登录界面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对查询条件进行确认后,系统按用户设定条件进行数据检索,生成检索结果表单。或者使用中国移动手机短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送至10657307000621,可收到回复结果,查询出发票名称、发票发售税务机关、发票领购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密码等信息,查询者根据系统提示确认发票的真伪。

2、“发票违法行为举报查处系统”是基于市地税系统内网开发的,因消费者对商家拒开发票或使用发票真伪自助查询系统后,怀疑发票有假的情况,可通过宝鸡市地税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电话向地税局举报。经12366工作人员录入举报信息后,逐级批转各主管税务机关现场查处,并及时回复举报人的内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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