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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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0〕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认真归类梳理,建立工作台帐,准确了解产生矛盾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
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严重危害师生安全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巡逻控制力度和密度,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学校周边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和查处力度,依法坚决打击“黑校车”,从严查处超载、超速行驶行为。要科学规划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加强上学、放学时段治安维护工作,确保师生出行方便、安全。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在中小学建立辖区派出所治安联络员制度,把各中小学及周边治安纳入辖区派出所日常工作统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巡逻、巡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派出所所长就是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巡逻、巡防第一责任人。签订治安防控责任书,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刑事案件多发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影响学校及周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配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聘请有资格的安保人员上岗执勤,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社会无关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教师准入关,严禁有精神病症状人员从教或接触学生。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尤其要加强校舍建筑安全及重点要害部位、学生活动主要场所及学生课间活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严防火灾、交通事故、盗窃、食物中毒、传染病、煤气中毒、拥挤踩踏、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四、有效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07〕106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学生到校时间,告知家长不要让学生过早到校,若有学生提前到校,要及时安排学生入校,避免出现监管“空档”。
五、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主要领导“放在心上”,分管领导“拿在手上”,统筹规划校园周边环境的建设,积极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整合公安、教育、司法、文化、建设、卫生、食品监管、工商、交通、信息管理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力量、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规范的长效机制。要重点做好任务分解、措施落实等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下大力气把影响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问题解决好,让人民群众满意。
司法部门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做好有劣迹青少年帮教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网吧、游戏厅的规范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销售对象的非法出版物和有害出版物等文化垃圾,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建设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卫生等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学校内部食堂卫生及周边餐饮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学校周边餐饮卫生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市场、商店、摊位(点)等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流动摊贩。
交通部门要严厉打击农用车、“三无”车辆、摩的、拐的、“黑出租”搭载学生等违法营运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污染监管工作力度,坚决取缔在学校周边设立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设施或场所。
共青团组织要协助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监察、教育等部门要联合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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