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函〔2010〕1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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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函〔201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社会安全稳定,繁荣城乡市场,进一步扩大节日消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川机发3182号)要求,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市场保障能力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维护流通安全稳定工作十分重要。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节日商品和特色商品,确保全市节日市场货源足、品种多、质量优、价格稳。要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了解供应情况,查找问题,及时解决。要制订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出现市场供应不足等情况发生。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证节日市场平稳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突出抓好对粮油、蔬菜、猪肉、禽蛋奶、水果和水产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的调查,针对节日市场需求特点落实商品货源,畅通大宗商品运销渠道,增加适销品种库存量,丰富节日市场供应,确保节日期间商品丰富、市场繁荣。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丰富节日商品品种,保障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繁荣稳定。工商、质监、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等部门要积极疏通和规范主副食品的流通渠道,加强对流通市场的监管,保障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加大促销力度,扩大节日消费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引导企业抓住元旦、春节旺销时段,结合开展“2010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积极组织名、优、特、新商品上市展销。采取各类促销形式,营造节日市场氛围,扩大商品销售。要指导餐饮企业强化服务,积极推出适合元旦、春节市场消费的特色美食。针对当前农村市场快速发展的特点,高度关注农村市场消费,“万村千乡”承办企业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市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适合农村消费的名优商品下乡,通过企业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把适合农村消费的商品送到农民手中,满足广大农民消费需求。
四、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流通领域安全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和诚信道德教育,开展“诚信经营”、“诚信兴商”等活动。工商、质监、卫生、物价、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商贸流通业和谐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高度重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集中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净化节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节前,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生产经营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节日期间要加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各项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流通领域生产安全。
节日期间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品市场运行监测的力度,密切关注商品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重点对粮油、猪肉、蔬菜、禽蛋奶等关系城乡居民生活的生活必需品加强监测,强化信息引导功能,保障节日市场稳定。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县政府贯彻本通知的情况和“2010宜宾·迎春购物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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