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拉政办发〔2010〕42号 |
|---|---|
| 颁布日期:2010-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今年5月,举世瞩目的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将在上海隆重开幕;10月,将迎来第61个“国庆日”;旅游旺季提前到来,雪顿节筹备工作正在进行,我市将会迎来大批国内外嘉宾。为了给广大市民和游客营造一个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环境,巩固和发展自治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健全和完善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底,深入开展一次以“优环境、提形象,庆世博、迎国庆”为主题、以旅游环境大整治、市场秩序大整治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市委副书记、市长多吉次珠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之常,副市长阿布、张延清、王晖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下设旅游环境、市场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环境、违章建筑综合整治五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各县(区)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尽快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陈之常常务副市长总负责,市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工商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文物局、运管处、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整治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标志、周边环境、游客通道、服务设施、餐饮卫生等的检查整治;整治黑车黑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严肃查处旅游市场主体的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宾馆、招待所、餐饮行业的管理,建立宾馆、招待所、农家乐、牧家乐等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取缔流动叫卖、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等影响景容市貌的行为,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力度等。
(二)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由阿布副市长总负责,市工商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商务局、城关区等配合。
整治重点:市场主体强买强卖的行为;专业市场进出口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行为;市区主要街道占道施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等。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由阿布副市长总负责,市卫生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房产局、园林绿化局、工商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整治重点:市区积存垃圾和城市周边河道垃圾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小街巷、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设施修缮和秩序管理;居民小区的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近郊村及各单位的内部整治等。
(四)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张延清副市长总负责,市公安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运管处、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
整治重点:公交停靠站点、禁停路段的违章停车,在停车泊位以外的路段违章停车的行为;出租车、公交车、中巴车超时待客、占道叫客、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司乘人员随意抛洒垃圾、杂物等行为;无牌无证二轮三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的非法营运行为;机动车在中心城区禁止鸣号的路段、时段违法鸣号的行为;货车、土方车、渣土车等大型运输车辆随意进入市区路段的行为;酒驾行为;在设有隔离护栏的路段,行人非法翻越护栏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实施信号控制的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载人行为;乱停乱放行为等。
(五)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组,由王晖副市长总负责,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公安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整治重点:规划建成区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影响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擅自占地搭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等。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整治方案,按时报送信息。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拉政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明确细化每个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各个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并立即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周一简报、每阶段一小结、国庆节前进行总结。各工作组和各县(区)的整治方案(2010年4月27日之前)和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督查科,由督查科及时汇总有关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
(二)突出解决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各工作组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既要紧密结合“六城同创”的年度任务分解,注重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结合“六城同创”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实践中,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长效体制机制,并固化为制度成果严格执行。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相关部门、相关县(区)的工作进行跟踪,及时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综合整治不留死角。督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督查科牵头,检查结果报告领导小组,并与各单位、各县(区)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抓好典型事例的深入报道,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新经验、新举措的深度报道,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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