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15〕57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克政办发〔2015〕57号
关于印发《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已经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9日
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是柯尔克孜民俗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展示和弘扬柯尔克孜族独特文化魅力的重要窗口,是推动克州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体验基地,是促进民族文化艺术交流,提升文化产业“走出去”工程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为充分发挥民俗文化培训、展示、交流等作用,打造克州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的新平台,现制定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管理方案如下:
一、基本概况
克州民俗文化展示馆建筑造型独具特色,以浓郁的柯尔克孜族建筑风格和柯尔克孜民族文化为依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集民族特色建筑与家居布置展示、民俗文化展示、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制作及特色餐饮培训、文化艺术交流、文化旅游体验等多项功能于一体。该馆占地面积51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3244平方米,单体建筑分为前后两院(前院休闲小广场,后院小憩园),地上建筑两层,一楼建有民俗文化展示、文化艺术交流、文化旅游体验、工艺品制作培训等4个厅室;二楼主要有大小不一的20间特色餐饮培训和文化旅游体验设施(其中客房14间,餐饮包间6间)。
二、功能定位
根据设计,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初步定位六大功能:
(一)民俗文化展示基地;
(二)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制作及特色餐饮培训研发基地;
(三)文化艺术交流演艺基地;(四)文化旅游体验基地;(五)民俗文化影视拍摄基地;
(六)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产品制作生产基地。
三、布展规划
主馆主要进行民俗展示和文化交流,设展位32个,以展示柯尔克孜族等各民族历史文化、民俗文物等为主,同时用于进行民族歌舞艺术交流演艺;文化艺术交流厅主要用于进行文化艺术交流和重要经贸合作洽谈以及重要国际友人会谈活动;特色工艺展厅以柯尔克孜手工艺品制作(刺绣)和特色餐饮培训、手工艺品展示(销售)为主,为民族手工艺品依托“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走向国际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楼主要以特色文化旅游体验、接待、特色餐饮培训等为主,打造文化旅游体验的活动场所。
四、管理主体
克州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从作用发挥、功能定位等多方面考虑,在克州文体广电局内设“克州文化产业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由克州文体广电局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宜
充分发挥民俗文化(风情)展示馆设施功能,积极做好各项申报工作,将展示馆申报为国家级AAA旅游景区、新疆少数民族影视拍摄基地、自治区级少数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制作(刺绣)和特色餐饮培训基地,拓展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方式,打造克州文化产业和文化旅游品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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