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克政办发〔2015〕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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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克政办发〔2015〕52号
关于印发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
《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克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3日
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程序,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结合实际,就克州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即方便注册又有利于规范管理,实现多部门业务协同、流程整合,加快市场主体准入。
(二)减少审批要件。坚持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审批要件,对办理过程中重复提交的要件,提交一次即可;对予以保留的审批要件进行简化,删除不必要的填写项目,方便申请人填报。
(三)简化审批流程。按照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流程,实行“一口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一窗发证”,整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加强联动协作。建立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信息披露、档案管理、效能督查制度,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限时办结,同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对象为在克州范围内需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实行“三证合一”登记。
(二)按照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依照原有证(照)号编码规则,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实行同步审批,方便企业办事。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连在一起实行同步审批。申请人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时只需提交一套综合申请材料,工商部门统一收件后,将综合申请材料扫描后通过网络发送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并由其录入各自的有关登记信息,纸质档案也分别送质监、税务部门存档。
(四)实行“一口受理”,优化审批流程。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三证合一”登记综合申请材料,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审批。审批完成后,由质监、国税、地税发送给工商部门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登记号码,工商部门打印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并给企业颁发。
(五)实行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全部审批工作在综合窗口收件后,按照联合审批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
(六)联合审批流程目前只包括设立部分,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到克州行政区域外从事经营活动,因业务需要,确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工商、质检、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予以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收费按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由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先行在州本级和阿图什市于2015年7月初施行,各县于2015年9月初施行,力争年内实现“一照一码”。相关变更、注销程序逐步完善、推行。
(九)本方案实施后如遇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措施调整,按新办法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克州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组长:许咸宜克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强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平阿图什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张晓中克州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阿地力•阿吾提克州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平安克州质监局副局长
师永革克州国税局局长
杨建克州地税局局长
卢兴伟克州财政局局长
袁文生克州经信委主任
尼加提•尤努斯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金船克州电子政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晓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柴苏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克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主体“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的制订及组织协调,并加强督查落实。州、市工商局会同州、市质监局,州、市国税局,州、市地税局共同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严格审批。
(二)制定配套措施。州、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州、市质监局,州、市国税局、州、市地税局制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基础保障。各部门要增加综合窗口和人员力量,确保数据录入、文件扫描、档案转送等工作流转顺畅,配备必要设施设备,财政部门对经费予以保障。
(四)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企业“三证合一”设立登记平台传递流程图
http://www.xjkz.gov.cn/7ce15a3a-9be9-4e43-8969-5c965371e6c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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