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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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
吐地行办传〔2014〕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关于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明电(201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春节临近,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春节期间,煤炭、电力等需求旺盛,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处于事故“多发”、“易发”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平稳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和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以治理和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查找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安全管理,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好这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总要求,突出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管网、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现场一线,对每一个重点区域、每一处重点部位、每一项重点环节认真细致排查,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铁腕治理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零容忍”,层层挂牌督办,及时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逐条治理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真正做到强化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管网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排查工作,以检查油气输送管道规划设计和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管线质量及完好、防雷和防静电及绝缘保护措施、日常维护运行制度、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安全基础管理等情况为重点,全面排查地下管网规划和建设中的安全隐患。对含硫化氢的站场、集输管线、净化场等要派员驻守,防止管线遭受破坏。要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和规程,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暖、气等城市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治理问题隐患,确保能源通道和城市管网安全运行。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道路安全隐患突出和易发生团雾、结冰等不利于行车安全的路段,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旅游包车、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严密排查,严查超速、超载、超员、违法占道、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客货运企业排查治理力度,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停业整顿,从源头上减少超载超限,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冬季重载车辆刹车片滴水降温形成结冰容易发生事故现象,要特别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应急预案和准备,遇到问题及早进行车辆分流。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结合冬季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多和室内活动增多的特点,对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突出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车站、机场、酒吧、旅游景点、网吧、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和商贸服务场所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必须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无条件地关闭。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密防范发生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
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加强生产装置、储存罐区及库房的安全巡查,落实防冻和震裂措施,严防物料外泄。加强天然气和煤化工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对运输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车辆实施严格监控,严密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储存转运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治理。继续深入治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药量、超定员、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问题,严格落实信息流向登记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加强煤矿安全检查。煤炭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通风系统、抽采利用、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逐矿查找安全隐患,着重排查矿井“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抽放不达标、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以及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矿,要坚决限期整顿。要对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双七条”规定,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名企业领导,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了班组和井下各个工作岗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民工宿舍的冬季取暖和用火安全,严防因生火取暖导致煤气中毒事故。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要继续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稳定。
三、强化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春节期间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等气候特点,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铁路、民航、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设,及时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做到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四、强化值班值守,确保节日期间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续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理情况,不得瞒报、延报和谎报事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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