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嘉政发〔2006〕49号

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市区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4月)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商住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2〕46号)的规定,现对市本级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鉴于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今年安排经营性用地投放计划的总体原则是促进发展、盘活存量、切块安排,投放量是225公顷(其中存量土地168公顷,增量土地57公顷)。具体切块安排如下:

1.南湖区4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30公顷,增量土地10公顷);

2.秀洲区4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30公顷,增量土地10公顷);

3.嘉兴经济开发区3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23公顷,增量土地7公顷);

4.市城投集团3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20公顷,增量土地10公顷);

5.嘉兴湘家荡旅游度假区2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15公顷,增量土地5公顷);

6.南湖新区15公顷(其中存量土地10公顷,增量土地5公顷);

7.市土地储备中心2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20公顷);

8.机动30公顷(其中存量土地20公顷,增量土地10公顷)。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计划编制2006年度经营性用地投放的具体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核准后公布实施。

大型专业市场、重大旅游设施、四星级以上宾馆等建设项目用地,根据实际可能和需要,由市政府另行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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