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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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今年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全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人口形势,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把握人口及其社会生活发展规律,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此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为满足对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情况监测的需要,此次调查将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各县(市)、区开展抽样调查。全省的样本量抽取比例由国家的1%扩大到2%,我市的样本总量由国家分配的10万人,扩大到约20万人,在全市抽取约5万户14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

三、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县(市)、区一级要在2005年3月底前、乡(镇)一级要在2005年5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后勤保障。根据国务院规定,开展此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地调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使用。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好调查经费,落实好办公人员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内容和有关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精心组织实施。此次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调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加。所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但要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要借鉴历次人口调查的成功经验,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给人口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统筹安排调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确保我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圆满成功。

附件:徐州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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