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政发 【 2008 】 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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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政发【2008】9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驻通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政务大厅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窗口,是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为确保政务大厅运转协调、优质高效、廉洁规范,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集中管理,确保权力公开运行
按照“项目进厅是原则、不进厅是例外”的要求,把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共事业服务项目以及配套服务的便民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公开办理,阳光操作。
一是加大行政审批权公开运行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本着依法设置、程序规范、与事简便、高效快捷的原则,对清理确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施流程再造,明确办理时限,编制公开目录。在统一平台、统一规则、统一监管条件下,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次告知明白、一个主体审批”的要求公开办理。
二是加大招投标公开运行力度,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21号)要求,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统一领导,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纳入政务大厅,严格约束招标、投标、评标、监标等行为。要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和评审制度,建立和完善监督体系,实现体制上管招分离,操作上公开透明,监督上相互制约,切实规范招投标活动。
三是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运行力度,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全面清理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加强账户管理,严禁多头开户。全面清理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进入政务大厅公开办理,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四是加大公共事业办事公开运行力度,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积极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和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创新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形式,组织公用事业单位进驻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将公开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
二、创新服务机制,确保优质高效运行
进入政务大厅的项目,要在压缩时限、简化程序、规范流程的基础上,健全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实行首问(办)负责制。企业群众咨询或办理的事项,须一次性告知,符合批准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二是实行全程代办制。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实行全程代办制。要按照《通化市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通市政发〔2006〕11号)的规定,探索创新全程代办模式,完善全程代办制度,从项目受理到办结,实行领办、协办、联办、督办和全程办理,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三是实行联审联办制。需经多个部门或单位现场踏勘、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同步运作、逾期默认、集中会签”的联审联办制。
四是实行绿色通道制。招商引资项目、境域外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即时受理、同步踏查、及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促进服务提速。
三、充分授权窗口,确保审批事权统一
要采取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充分授权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措施,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实现窗口审批事权统一,提高政务大厅的运行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要求,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科学设置独立或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明确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并成建制进驻政务大厅,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全部由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是选派优秀干部进驻政务大厅。要把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基地,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并具有行政审批主体资格的中青年干部,进驻到窗口履行审批职责,确保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窗口干部在派驻政务大厅工作期间实行双重管理,编制、工资、福利等仍由本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监督管理由市政务公开协调办负责。
三是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凡是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使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或窗口负责人负责管理使用。
四是充分授权窗口。各部门要将审批权、协调权、调度权、督促权等行政审批事权充分授权窗口,并签订授权责任书。要建立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协调运行机制,保证审批服务工作衔接顺畅。
五是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大厅网络信息化建设,有效利用通化政务公开网站载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纵向联网,政务大厅与进厅部门横向联网,达到网上申请、办理、批复、查询、监督,提高政务大厅工作效率。
四、健全监管措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使政务大厅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务大厅运行管理制度,并根据项目进入、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情况,对派驻窗口和干部严格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评挂钩,并作为评价政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各类项目,必须将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材料、条件、数量、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批复结果、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书示范文本、联系方式、监督办法、监督电话等内容,通过多媒体查询系统、政务公开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全面公开,强化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三是健全监督措施,强化监督制约。要强化专门机构监督,对行政审批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实行效能监察,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廉洁高效;要强化新闻媒体监督,经常通过新闻媒体介绍政务大厅工作开展情况,公开项目办理情况,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强化社会监督,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中聘请监督员,真正把政府权力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大厅运转协调
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大厅作为深化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平台,作为衡量“继续解放思想,加速通化振兴”大讨论成果的重要标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副职带班制,切实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领导,关心窗口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定期到窗口了解分析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在人员编制、干部使用、评优选先、办公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政务大厅窗口干部年度评优指标单列;干部选用时,要优先从有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经历的干部中提拔。市政务公开协调办、监察、法制、财政、人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责,抓好政务大厅监督管理、项目清理、人员派驻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行政审批工作纪律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大厅规范高效运行。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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