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常政发〔2003〕110号
颁布日期:2003-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03〕110号

关于成立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俞志平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国建副市长

韩九云副市长

成员:陈正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伟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小龙市水利局局长

李小平武进区区长

朱剑伟新北区区长

刘国仁天宁区区长

徐缨钟楼区区长

钱建林戚墅堰区区长

李文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杨平平市经贸委主任

徐建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伟昶市财政局局长

朱晓敏市建设局局长

张东海市规划局局长

周雯市环保局局长

朱建文市房管局局长

蔡骏市园林局局长

曹慧明市审计局局长

黄广余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震东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谢小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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