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2002年无公害蔬菜产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2002年无公害蔬菜产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政办综〔2002〕3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2002年无公害蔬菜产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我市2002年无公害蔬菜产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二年五月九日
关于我市2002年无公害蔬菜
产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优质、安全的无公害蔬菜生产,促进无公害蔬菜销售,满足人民群众对无公害蔬菜日益增长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发展绿色农业的战略和市委提出的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绿色食品基地的发展目标,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出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上市蔬菜品质,引导培育绿色消费,全面推进无公害蔬菜产业发展,促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完善和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体系建设。完善和新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示范点50个,无公害蔬菜检测面积达到3万亩,生产叶、果、瓜、根类蔬菜品种20个以上,形成品牌蔬菜10个,年提供无公害蔬菜1.6亿公斤,外销出口5000万公斤,逐步实现无公害蔬菜基地生产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生产技术标准化、产品上市包装精致化。
(二)继续完善无公害蔬菜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无公害蔬菜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覆盖面。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中心每月定量检测20批次;批发市场检测分站每月定性检测2000批次,检测品种覆盖面比上年增加1倍,达到40%;检测小分队检测覆盖面达到80%。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和蔬菜生产施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把好蔬菜生产源头关;强化外埠蔬菜的检测,进一步完善质量检测中心、分站和小分队三级检测体系,严防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引起的中毒事件发生。
(三)继续完善无公害蔬菜市场体系建设。在市蔬菜公司现有批发市场基础上,按照国家八部委“三绿工程”绿色批发市场试点标准,加大培育和建设力度,争取成为国家“三绿工程”试点批发市场。重点加强配送中心、检测分站建设,扩大无公害蔬菜经销专区,提高吞吐能力,特别是郊区季节性批发市场要上档达标;零售市场要在现有35个无公害蔬菜专柜的基础上,增加到50个,同时要在七区的农贸市场、早市开辟无公害蔬菜经销专柜专区,进一步方便生产者和消费者。
三、具体措施(一)加快基地建设,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在市级3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全面推广无公害蔬菜技术和生产标准。
1.调整生产基地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在现有17个无公害蔬菜基地示范点计8000亩地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自然、品种区划为前提,在无公害蔬菜环境监控范围内,按照百亩成方、千亩连片的规划,逐步形成万亩基地。积极尝试在郊县农区建设绿色蔬菜基地,开发山区、半山区的有机蔬菜基地,拓展无害化蔬菜新领域。在近郊以生产精细菜、包装菜和加工菜为主;中郊以生产保护地果、瓜、花、菜为主;远郊以生产外销白菜、胡萝卜、甘蓝等秋菜为主;农业区以生产补淡季菜和特色菜为主。计划开发品质好、感观强和口味鲜美蔬菜品种10个。继续加快蔬菜品牌注册工作,争取3个品种获国家A级绿色食品认证资格,提高我市无公害蔬菜产品档次和知名度,增强蔬菜产品国际竞争力。
2.加强技术培训,全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要强化农民种植无害化蔬菜意识,实行基层部门服务连环责任制,推广适用先进技术和无害化农药化肥。拟办100期培训班,培训2万人次,重点培训学习《无公害蔬菜生产安全标准》、《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出台20个品种的生产技术规程及相应的补充标准,为实施标准化生产提供依据。要规范基地管理,依据《哈尔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管理办法》,区、县(市)、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落实。基地选址、品种选择、培育秧苗和肥、水、药使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对基地与农户实行身份管理,每个基地都要设立标志牌,田间设立生产技术规程宣传板,建立农户档案,探索建立代码证书制度,强化菜源身份管理。
3.搞好配套服务,提高产业化水平。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窗口,通过网络及时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及农业标准化信息。积极开展哈市无公害蔬菜产品名牌评选工作,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规定》要求,受理无公害蔬菜标志的申请工作。围绕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思路,计划扶持无公害蔬菜销售公司、加工厂等龙头企业2─3户,建设无公害蔬菜育苗中心1处,扶持外销中介组织与大户5个,把龙头企业、蔬菜基地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从生产资料供应到蔬菜生产、产品销售一条龙服务。
(二)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搞好无公害蔬菜经销。以培育绿色市场为目标,建立传统销售手段与现代营销方式相结合的无公害蔬菜销售体系。
1.完善配送中心,建设绿色批发市场。在市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初步运营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无公害蔬菜的加工与配送能力,努力拓宽销售渠道,扩大无公害蔬菜的市场比重;要按照国家“三绿工程”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加强市场硬件建设,改善环境,完善保鲜设施,逐步实现功能现代化;加强质量管理,应用微机系统,配合无公害蔬菜检测分站,加大检测覆盖面,在定点定户检测基础上,增加随机抽测,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批发市场检测站,加大投入,建立检测结果公布和发布制度;增加净菜加工上市量,扩大无公害蔬菜专卖区。
2.规范定点销售管理。制定《哈尔滨市无公害蔬菜定点销售管理办法》,完善定点商店授牌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标准的前提下,使定点商店由35家增加到50家。要在农贸(早市)市场,开展无公害蔬菜专卖区(柜)试点。定点销售商店(市场)必须挂牌索证并公示经营,对于具备以下条件的蔬菜,要标注农药残留未超过标准方可销售:一是外埠以无公害蔬菜命名菜,必须具有当地法定机构或我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二是地产无公害蔬菜须备有市农业与环保部门颁发的无公害蔬菜基地证明,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证。三是无公害蔬菜标志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各定点商店(市场)要设专人索证,建立档案,并进行农药残留快速自我检测,设立服务台,免费为顾客测试。要加强对专柜(市场)的监督,根据《哈尔滨市无公害蔬菜定点销售管理办法》,对索证不合格、专柜不专者予以处罚及取消定点经营资格。
(三)强化蔬菜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无公害蔬菜检测体系。今年我市的无公害蔬菜检测,以快速定性检测为主,定量检测为辅,对于农药残留测定不超标的蔬菜准予按无公害蔬菜上市。
1.严格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源头的审批与管理。市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基地的环境标准,对大气、土壤、水质及种植蔬菜产品符合标准的,确认基地资格,严格管理,避免非基地蔬菜的冒名销售。
2.加强对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完善对农药经营单位经营资格审核制度,适时出台严禁在蔬菜生产、经销过程中使用有害农药的规定。市农业部门要会同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从源头把关。
3.建立严密有序的检测网络。在生产基地、定点商店和市场专区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定性自我检测,免费为市民测试。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全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市场流通蔬菜的定量监测,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检测分站负责外埠蔬菜快速定性检测,检测小分队负责各区基地与市场蔬菜的快速检测,形成条块结合、生产与流通结合、自我检查与外部控制相结合的系统检测网络,促进地产与外埠蔬菜质量的提高。
4.加强蔬菜质量的监督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含有国家规定不得检出或有害物质超标的蔬菜,对违法者予以处罚;生产、批发、销售无公害蔬菜,须经市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方可挂牌销售。对定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对抽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予以公布;设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受理蔬菜质量纠纷。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围绕年度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区分工、以区为主”原则,对该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实行市区联动、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市农业部门负责基地建设与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推广,基地蔬菜农药残留的自我检测和农药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商业部门负责市级蔬菜批发市场及定点销售商店设立管理与自我检测;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基地蔬菜、外埠蔬菜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定点销售商店蔬菜品质的全面监督,会同农业等部门组织地方标准的宣贯与实施,协助工商行政部门查处不合格菜;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早市)无公害蔬菜定点交易专区的质量监管;市环保部门负责蔬菜无害化生产环境监测与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设立审批与管理;市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部门负责农药、化肥销售的源头管理和适用农药宣传、推广、销售工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重大会议、旅游外事活动期间蔬菜食用预警制度,坚决杜绝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要定期考核工作情况,实行奖励制度。市菜篮子办公室要搞好调查研究,组织工作交流,协调有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稽查。市物价、财政、税务、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此项工作给予支持。
(二)继续营造宽松环境,扶持无公害蔬菜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今年市政府继续从副食品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400万资金,用于无公害蔬菜生产、流通、检测补贴。二是落实无公害蔬菜产销优惠政策。对地产和外埠无公害蔬菜实行免费监测;对棚室和保护地区生产的无公害蔬菜给予税收优惠;对运输无公害蔬菜的专用车辆,凭公安、交通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免收过路过桥费,且不受市区禁行路和禁行时间限制;对进入蔬菜批发市场交易和定点设立专柜销售的无公害蔬菜,给予工商税费优惠。
(三)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会议、培训、农村板报、监测公报、宣讲团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增强消费者监督和自我防范意识,使无公害蔬菜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不断总结经验,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对个别典型违法案例要批评、曝光,对责任人要严厉处罚。强化职能部门服务到位、推动绿色食品的发展意识,促进我市无公害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