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志华等3名同志入选2006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07〕107号
颁布日期:2007-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志华等3名同志入选2006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安政办〔2007〕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的通知》(豫政办〔2007〕36号)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张志华、吕安相、徐巧玲等3名同志入选2006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安阳市“1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4〕139号)精神,入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享受市政府一次性津贴20000元,从市人才基金中列支,依据国务院制定的政府特殊津贴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市“155人才工程”各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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