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常政办函〔2008〕92号
颁布日期:2008-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92号

武陵、鼎城区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市政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为合理调节土地级差收益,平衡税负,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调整市城区和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德山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按如下标准执行。地段等级的确定见附件。

地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16

12

8

6

4

3

2

1.2

二、西湖管理区西湖镇、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按如下标准执行。地段等级的确定见附件。

地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3

2

1

三、纳税人应税的土地按其临街地段确定等级。对坐落在路段内不临街的土地,其土地等级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临街地段等级降一级确定;整体性市场坐落在路段内的,按临街地段等级确定;对坐落在未列举地段的临街土地,按紧邻的列举地段土地级别确定等级;对坐落在十字路口(包括坐落在路段交汇处、交接处)的土地,其土地等级从高确定。

四、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武陵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2.鼎城区武陵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3.德山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4.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5.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二OO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武陵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三级:16元/平方米

人民路:人民路与北风坡交汇处至人民路与青年路交汇处;

武陵大道:武陵阁广场至武陵大道与育才路交汇处;

朗州路:下南门防洪闸至朗州路与育才路交汇处;

建设路:建设路与武陵大道交汇处至建设路与青年路交汇处;

步行街商贸城(含金钻广场):包括上述线路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大高山街全线;

和平街:和平街与朗州路交汇处至和平街与大高山街交汇处;

烈士街全线。

四级:12元/平方米

人民路:人民路与青年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紫缘路交汇处;人民路与北风坡交汇处至人民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建设路:建设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武陵大道交汇处;建设路与青年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紫缘路交汇处;

沅安路:渔父阁至紫缘路与沅安路交汇处;

紫缘路:紫缘路与沅安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紫缘路交汇处;

朝阳路:朝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朝阳路与育才路交汇处;渔父阁至北风坡与人民路交汇处;

青年路:青年路与沅安路交汇处至青年路与光荣路交汇处;

育才路:育才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育才路与朗州路交汇处;

洞庭大道:洞庭大道与皂果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

武陵大道:武陵大道与育才路交汇处至武陵大道与滨湖路交汇处;

体育路:体育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体育路与青年路交汇处;

北正街全线;

建民巷:光荣路与利民巷交汇处至建民巷与朗州路交汇处;

光荣路:光荣路与青年路交汇处至光荣路与利民巷交汇处。

五级:8元/平方米

武陵大道:武陵大道与滨湖路交汇处至武陵大道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朗州路:朗州路与育才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

朝阳路:朝阳路与育才路交汇处至铁路线止;

皂果路:皂果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皂果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皂果路与新河路交汇处至铁路线止;

洞庭大道:洞庭大道与芙蓉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皂果路交汇处;洞庭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紫缘路交汇处;

紫缘路:紫缘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紫缘路与建设路交汇处;

光荣路:光荣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光荣路与利民巷交汇处;

青年路:青年路与光荣路交汇处至青年路与紫缘路交汇处;

建设路:建设路与紫缘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人民路:人民路与紫缘路交汇处至建设路与人民路交汇处;人民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芙蓉路交汇处;

育才路:育才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皂果路;

沅安路:沅安路与紫缘路交汇处至芷园宾馆南大门;

水府庙街全线;

滨湖路:滨湖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滨湖路与丹阳路交汇处;

柳叶路:柳叶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柳叶路与朗州路交汇处;

沙港路:沙港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沙港路与朗州路交汇处;

紫菱路:紫菱路与朝阳路交汇处至紫菱路与朗州路交汇处;

新河路:新河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新河路与朗州路交汇处;

常德大道:常德大道与皂果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

龙港路:龙港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人民路;

丹阳路:丹阳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

三星路:三星路与武陵大道交汇处至三星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六级:6元/平方米

人民路:人民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沅安路:渔父阁至长庚路与沅安路交汇处;

临江路:临江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临江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青年路:青年路与紫缘路交汇处至青年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芙蓉路:芙蓉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芙蓉路与沅安路交汇处;

洞庭大道:洞庭大道与芙蓉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长庚路交汇处;

人民路:人民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长庚路交汇处;

竹叶路:竹叶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竹叶路与长庚路交汇处;

皂果路:皂果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皂果路与新河路交汇处;

滨湖路:滨湖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滨湖路与朝阳路交汇处;

柳叶路:柳叶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柳叶路与朝阳路交汇处;柳叶路与朗州路交汇处至柳叶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沙港路:沙港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沙港路与朝阳路交汇处;

紫菱路:紫菱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紫菱路与朝阳路交汇处;

紫缘路:紫缘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紫缘路与滨湖路交汇处;

丹阳路:丹阳路与柳叶路交汇处至丹阳路与滨湖路交汇处;

常德大道:皂果路路口至龙港路路口。

七级:4元/平方米

紫缘路:紫缘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紫缘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荷花路全线;

龙港路:龙港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

芙蓉路:芙蓉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

滨湖路:滨湖路与皂果路交汇处至金丹路;

洞庭大道:洞庭大道与长庚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金丹路交汇处;洞庭大道与紫缘路交汇处至洞庭大道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柳叶路:柳叶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柳叶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沙港路:沙港路与朗州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沙港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沙港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紫菱路:紫菱路与朗州路交汇处至紫缘路;紫菱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紫菱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新河路:新河路与朗州路交汇处至新河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新河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新河路与皂果路交汇处;

常德大道:常德大道与朗州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紫缘路交汇处;芙蓉路路口至龙港路路口;常德大道与柳叶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紫缘路交汇处;

长庚路:长庚路与柳叶路交汇处至长庚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三闾路全线;

竹山路全线;

高车路全线;

临江路:临江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临江路与沅安路交汇处;

金丹路:金丹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金丹路与滨湖路交汇处;

常澧公路:常澧公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新三叉路)至常澧公路与滨湖路交汇处。

八级:3元/平方米

沅安路:芷园宾馆南大门至沅安路与启明路交汇处;沅安路与长庚路交汇处至沅安路与金丹路交汇处;

滨湖路:滨湖路与丹阳路交汇处至滨湖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常澧公路:常澧公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常澧公路与金丹路交汇处;

人民路:人民路与长庚路交汇处至人民路与金丹路交汇处;

竹叶路:竹叶路与长庚路交汇处至竹叶路与金丹路交汇处;

柳叶路:柳叶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金丹路;

沙港路:沙港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金丹路;

紫菱路:紫菱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金丹路;

新河路:新河路与芙蓉路交汇处至金丹路;

常德大道:芙蓉路路口至金丹路路口;常德大道与三闾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柳叶路交汇处;

启明路全线;

长庚路:长庚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至沅安路;长庚路与柳叶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

金丹路:金丹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至沅安路路口;金丹路与滨湖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

高泗路全线。

九级:2元/平方米

金丹路以西、常德大道以北以东、启明路以南开征范围内未明确土地地段等级的所有土地,但上述道路沿线临街的应税土地,其土地等级按其临街地段土地等级确定。

十级:1.2元/平方米

华南光学仪器厂厂区,丹州乡、芦山乡所有区域。

附件2

鼎城区武陵镇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五级:8元/平方米

鼎城路:从大湖路口至大圆盘(含桥南大市场)。

六级:6元/平方米

桥南路全线;

善卷路:从大圆盘至花溪路口;

隆阳路:从大湖路至桥南路;

鼎城路:从小圆盘至大湖路口。

七级:4元/平方米

善卷路:从花溪路口至商贸城大圆盘;

花溪路:从大湖路口至善卷路口;

大湖路:从临沅路口至花溪路口。

八级:3元/平方米

大湖路:临沅路与大湖路交汇处至滨江路;花溪路与大湖路交汇处至大湖路与金霞大道交汇处;

鼎城路:小圆盘至善池路口;

阳明路全线;

隆阳路:大湖路口与隆阳路交汇处至隆阳路与善池路交汇处;

花溪路:花溪路与大湖路口交汇处至花溪路与善池路交汇处;

金霞大道:大湖路口至商贸城圆盘;

桃花源路:从小圆盘至善池路口;

善池路全线;

临沅路全线。

附件3

德山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八级:3元/平方米

兴德路:兴德路与枉水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兴德路交汇处;

枉水路:枉水路与兴德路交汇处至枉水路与有德路交汇处;

有德路全线;

善卷路:善卷路与兴德路交汇处至善卷路与莲池路交汇处;

莲池路:莲池路与善卷路交汇处至莲池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

常德大道:常德大道与望兴路交汇处至常德大道与兴德路交汇处;

望江路:望江路与东风路交汇处至富玺登集团有限公司;

德山路:德山路与望江路交汇处至德山路与兴德路交汇处;

桃林路全线;

乾明路全线;

崇德路全线;

香火街全线;

青山路全线;

长安路:长安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至长安路与兴德路交汇处;

政德路:政德路与乾明路交汇处至政德路与东风路交汇处。

十级:1.2元/平方米

德山开发区范围内未列入八级的所有区域。

附件4

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七级:3元/平方米

西湖中路全线;

西湖东路:十字街至农业银行。

八级:2元/平方米

教育路:西圆盘至社保局办公楼止;

西常路全线;

西湖西路全线。

九级:1元/平方米

东湖路全线;

教育路:社保局以东;

西湖东路:农业银行以东。

附件5

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段分级定额标准

七级:3元/平方米

迎丰路全线。

八级:2元/平方米

庆丰路:庆丰路与迎丰路交汇处至西洞庭电力公司;

祝丰路:祝丰路与西环路交汇处至西洞庭粮店;

安丰路:安丰路与西环路交汇处至泓利自来水公司;

东北湾居委会辖区。

九级:1元/平方米

其他地段。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