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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惠市委办发〔2005〕20号文的补充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惠市委办发〔2005〕20号文的补充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5〕23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6月3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办发〔2005〕20号)一文中,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列为撤销项目。根据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列为清理范围项目,维持该项目原有做法。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