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 文号:江府[2008]3号 |
|---|---|
| 颁布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江府[2008]3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粤府函[2008]4号),省政府已同意调整我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从2007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将重新调整后的征税等级及征税标准发给你们(附后),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紧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切实做到应征尽收。原江府[2006]17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平方米/年
地区
土地用途
等级
税额
适用范围
蓬江区
非工业用地
一
12
环市、仓后、堤东、北街、白沙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
9
潮连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杜阮、荷塘、棠下镇墟镇范围内
三
6
杜阮镇、荷塘镇、棠下镇行政区域范围内除二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江海区
非工业用地
一
9
中华大道、五邑路、金鸥路、江海一路、江海二路、江海三路、解放路、长兴街、新街、中沙路、江南大道、新中大道、江翠路、活力路、东海路(1号至国税局路口)
二
6
除一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其他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新会区
非工业用地
一
12
会城地区(包括新会经济开发区及圭峰山风景名胜区)
二
9
各建制镇墟镇范围内
三
6
除一、二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其他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开平市
非工业用地
一
8
三埠地区(含长沙、原沙冈)
二
6
水口、赤坎、苍城、月山地区
三
5
沙塘、龙胜、马冈、塘口、百合、蚬冈、金鸡、赤水、大沙地区
工业用地
一
6
三埠地区(含长沙、原沙冈)
二
5
水口、赤坎、苍城、月山地区
三
3
沙塘、龙胜、马冈、塘口、百合、蚬冈、金鸡、赤水、大沙地区
恩平
非工业用地
一
7
恩城办事处东门等区域(见注释)
二
5
恩城、平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内不属于第一级范围的土地
三
3
大槐、圣堂、君堂、沙湖、牛江、东成、良西、大田、那吉、横陂镇的行政区域
工业用地
一
4
恩城(包括原东安圩镇居委会辖区)、平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
二
3
大槐、圣堂、君堂、沙湖镇的行政区域
三
2.5
牛江、东成、良西、大田、那吉、横陂镇的行政区域
鹤山市
市区非工业用地
一
8
沙坪街道办事处一类社区
二
6
沙坪街道办事处二类社区
市区工业用地
一
5
沙坪街道办事处一类社区
二
4
沙坪街道办事处二类社区
一类镇镇区非工业用地
4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镇区(包括开发区)
一类镇镇区工业用地
3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镇区(包括开发区)
一类镇非镇区用地
2.5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非镇区(不分土地用途)
二类镇用地
2.5
云乡镇、宅梧镇、双合镇(不分土地用途)
台山市
非工业用地
一
8
台城街道办事处
二
5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赤溪镇
三
4
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白沙镇、冲蒌镇、都斛镇、川岛镇、海宴华侨农场
四
3
深井镇、北陡镇
工业用地
一
4
台城街道办事处
二
3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赤溪镇
三
2.5
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白沙镇、冲蒌镇、都斛镇、川岛镇、深井镇、北陡镇、海宴华侨农场
注:1、恩城办事处东门、新塘、西门、河南、小岛、凤山居委会辖区及鳌峰管理区辖区;
2、原东安办事处圩镇居委会辖区;
3、平石办事处飞鹅塘居委会辖区(包括平石办事处驻地以南);
4、列入恩平中心城区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洞仔新区至青云袜厂以北;
5、利兴强(恩平)纺织有限公司(原恩平广联泰纺织企业有限公司)至仙人河以北;
6、龙泉路龙泉新村,禾锹朗新区,凤山一区和凤山二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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