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1-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汴政办〔200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为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和
2003年工作要点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一、市政府法制办2002年工作总结
2002年,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治省决策,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全体人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困难,认真做好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应诉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两制”工作,积极做好全市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清理文件工作,在政府法制工作的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清理工作
2002年,市政府法制办共起草和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42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22件,经审查修改后以部门名义发布的4件,正在办理的10件。办理省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17件,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4件。
法制办在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时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与时俱进,力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的需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努力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和良好的环境。一是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一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均以市政府令或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保证规范性文件在程序上合法有效。二是注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调研和协调。通过调研和协调,明确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以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意见分歧和难点、特别是对于有争议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加大协调力度,把分歧解决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之前。如在审核《开封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开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关于对城区道路上乱倒、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进行治理整顿的通告》等草案中,我们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从而使各方基本形成一致意见,使文件顺利出台,为我市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增强全局观念,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工作中对每一个规范性文件都要求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坚持转变职能、政企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决不能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多一道办事手续,增加一项收费罚款项目。四是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立、改、废相结合,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进程,切实履行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对我市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391件。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对其中的22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认真审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相对人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2002年,法制办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办理应诉案件26件,办理和审核拆迁案件16件,办理领导交办法律事务5件。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重要监督制度,是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渠道之一。2002年法制办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认真扎实开展工作,解决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一是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法制办力争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注意把好立案关、证据关、程序关。二是充分运用调解手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资源类案件比率增长幅度偏高的情况,我们运用调解手段,针对他们人员多、情绪激动、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法律,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审理结果。对于化解往年积怨,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用更加明显。
2002年受市政府委托,依法代理市政府和一些行政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6起,在对有关诉讼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参加诉讼,取得了较圆满的结果。不仅使政府避免了经济损失,而且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同时也保证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障。法制办始终把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当成一件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2002年继续做好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综合法律的培训,对新进机关人员、调岗人员认真培训、考核,严把质量关,不搞走过场,使每一个持证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切实得到提高,认真依法行政,保证了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严肃性和纯洁性,更好地维护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四)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02年,法制办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妥善提出建议和措施。多次与代表见面,共同商讨问题,提出措施,进一步沟通思想,使代表和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又为政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五)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深入贯彻实施罚款收缴分离制度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制定了《开封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在“两证”的审查、换发工作中,发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全面清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凡丢失证件必须登报声明,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保证了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有效地避免了一些重大损失或违法违纪现象。
2002年,我们按照上级政府要求,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认真执行,督促检查,使这一制度落在实处。
(六)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指导
我市大部分县、区和市政府部门存在着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法制办同志经常深入基层帮助他们搞好法律培训、指导复议应诉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协助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协调与法院的关系,处理拆迁案件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较淡薄,没有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重视政府法制工作,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经济管理;二是全市普遍存在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问题,一些法制机构是有名无实,法制工作有弱化的趋势;三是法制机构办公条件有待改善,特别是复议法明确规定的复议工作经费多数还没有落实,这些问题制约着依法行政和政府工作的开展。
二、市政府法制办2003年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提高全市各级行政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针对我市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情况,督促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把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落在实处。
(三)认真研究总结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制定、行政复议和应诉、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文件备案等工作经验,与我市的实际紧密结合,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四)完成开封仲裁委的组建工作。
(五)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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