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文明社区和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文明社区和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文明社区和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05年全市文明社区和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2005年全市文明社区和
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不断改善我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办公用房条件,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我市基层政权与基层组织办公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市安排63个文明社区和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为做好项目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办公用房建设,不断改善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办公条件,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二、办公用房项目的范围、标准、资金和建设要求
(一)安排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范围
1、现房比较陈旧且建筑面积不到500平方米,迫切需要改善办公用房条件的乡(镇)政府;
2、现房属于危房或建设年代相对久远或建筑面积不到120平方米,迫切需要重新或维修扩建办公用房的村委会;
3、现靠租、借等方式解决办公用房或现房属危房或建筑面积达不到80平方米,迫切需要改善办公用房条件的社区居委会。
(二)项目建设的标准
1、新建的乡(镇)政府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新建的村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维修扩建的村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部分乡村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号)的有关规定,实施的乡(镇)和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按钢混或砖混结构建设,设计结构和建筑结构必须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并适用大方,办公用房的水、电及电话等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环境绿化美化,场地道路硬化。
3、新解决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决定》(南发[2004]12号)有关规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80—150平方米,并配套“六室三站二栏一校一场所”(六室:党建活动室、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阅览室、人民调解室;三站:社区服务站、社区保障站、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二栏:社区居务公开栏、宣传栏;一校:社区学校;一场所:健身娱乐活动场所)。
(三)项目资金
参照桂政办发[2002]1号文件规定,结合今年财政预算安排和项目主要由县、城区政府负责的要求,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是:
1、乡(镇)办公用房项目。(1)每个新建乡(镇)办公用房项目,市财政补助30万元,县、城区(可连同乡、镇)财政配套不少于15万元;(2)维修扩建的项目,市财政补助15万元,县、城区(可连同乡、镇)财政配套不少于5万元。
2、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1)每个新建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市财政补助4万元,县、城区(包括开发区,可连同乡、镇、街道办)财政配套不少于4万元;(2)每个维修或扩建的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市财政补助1.5万元。
3、(1)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①原市区五城区和县城所在地的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新建或扩建项目,市财政补助10万元,城区、县(可连同街道办、乡、镇)财政配套不少于10万元;②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新建或维修项目,市财政补助4万元,县、区(可连同乡、镇)财政配套不少于4万元。
(2)列入今年创建市级文明社区任务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5万元,其余不足由县(区)财政负责,但县(区)每个项目配套不少于5万元。
(四)建设要求
1、建设项目从下达之日起,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2、项目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02]62号)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乡村办公用房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02]62号)等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3、通过购买等方式落实的项目,要有相关的手续,以保证社区居委会能够长期使用该办公用房。
三、项目安排
今年全市共安排63个项目作为今年实施的项目。具体是:
(一)乡镇办公用房项目4个
1、新建项目3个:宾阳县1个(新桥镇)、西乡塘区1个(坛洛镇)、邕宁区1个(中和乡)。
2、维修项目1个:横县1个(莲塘镇)。
(二)村委会办公用房项目30个
1、新建项目20个:武鸣县5个(双桥镇平陆村、双桥镇造庆村、双桥镇苏宫村、锣圩镇板新村、锣圩镇大阳村),横县2个(灵竹镇古蓬村、莲塘镇小湴村),上林县1个(西燕镇大龙洞村),青秀区3个(津头办那廖村、刘圩镇团黄村、刘圩镇谭村),兴宁区2个(五塘镇永宁村、五塘镇七塘村),邕宁区2个(那楼镇三江村、那楼镇那务村),良庆区4个(良庆镇新村、良庆镇坛泽村、良庆镇平乐村、良庆镇渌晓村),经开区1个(那洪街道办高岭村)
2、维修项目10个:马山县里当瑶族乡10个村。
(三)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29个(含列入今年创市级文明社区任务的16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项目)
1、新建项目18个:武鸣县2个(两江镇两江社区、陆斡镇陆斡社区),横县1个(横州镇城北社区),宾阳县1个(武陵镇武陵社区),隆安县3个(都结乡都结社区、城厢镇城南社区和金城社区),上林县2个(大丰镇大丰社区和皇周社区),青秀区1个(仙湖开发区那舅社区),西乡塘区1个(西乡塘办大学西社区),兴宁区1个(民生办新华社区),江南区2个(福建办南铝社区、吴圩镇明阳社区),邕宁区2个(蒲庙镇那元社区和新兴社区),良庆区2个(大沙田开发区金象社区、沿海开发区玉龙社区)。
2、扩建项目4个:马山县1个(白山镇西华社区),西乡塘区2个(北湖办北湖中社区和北湖东社区),邕宁区1个(那楼镇那楼社区);
3、维修项目1个:兴宁区1个(四塘镇四塘社区);
4、购买项目6个:青秀区2个(新竹办大板三社区、中山办南国社区),西乡塘区1个(安宁办林科院社区),江南区3个(福建园办江南路东社区和淡村路东社区、江南办金沙湾社区)。
四、几点要求
1、建设项目确定后,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调整。同时,要根据资金筹集情况确定项目规模(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不得盲目随意新增或扩大项目,避免造成半拉子工程和欠债。
2、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真正发挥建设资金的作用,市级补助的资金原则上分两批拨付。第一批资金(总额的60%)在项目确定后拨付作为启动资金。第二批资金(总额的40%)在项目完成并经市级检查验收通过后拨付。各县、城区要严肃财经纪律,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加强督促检查。
3、按照桂政办发[2002]1号的有关规定,(1)县(区)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负直接责任,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并对上一级政府负责。(2)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密切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和做好资金的运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督;土地部门做好用地规划并减免征地办证费用;建设部门负责无偿设计、提供几套设计图纸供选择和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用,进一步改善我市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办公用房条件。
4、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区)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乡村办公用房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02]62号)和《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乡村办公用房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02]62号)要求进行验收,将本县(区)要求市级进行检查的请示、通过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及新旧办公用房的相片等材料报送到市民政局,再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检查,通过后下拨该项目第二批建设款。
附件:南宁市2005年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安排表
南宁市2005年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安排表
序号县、区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性质资金来源
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说明新建(个)扩建(个)维修(个)其他(万元)
说明市级补助县区配套合计
合计405126380370750
1武鸣县两江镇两江社区1448
陆斡镇陆斡社区1448
双桥镇平陆村1448
双桥镇造庆村1448
双桥镇苏宫村1448
锣圩镇板新村1448
锣圩镇大阳村1448
小计70000282856
2横县莲塘镇115520
横州镇城北社区1101020
灵竹镇古蓬村1448
莲塘镇小湴村1448
小计30100332356
3宾阳县新桥镇1303060
武陵镇武陵社区1448
小计20000343468
4马山县里当瑶族乡10个村010民族乡10年庆151530
白山镇西华社区01101020
小计011000252550
5隆安县都结乡都结社区1448
城厢镇城南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城厢镇金城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小计30000141428
6上林县大丰镇大丰社区1101020
大丰镇皇周社区1101020
西燕镇大龙洞村1448
小计30000242448
7青秀区仙湖开发区那舅社区1101020
津头办那廖村1448
刘圩镇团黄村1448
刘圩镇谭村1448
新竹办大板三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中山办南国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小计40020323264
南宁市2005年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安排表
序号县、区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性质资金来源
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说明新建(个)扩建(个)维修(个)其他(万元)
说明市级补助县区配套合计
8西乡塘区坛洛镇1303060
衡阳办中华中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北湖办北湖中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北湖办北湖东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安宁办林科院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小计130105050100
9兴宁区民生办新华社区1购买101020
五塘镇永宁村1448
五塘镇七塘村1448
四塘镇四塘社区1448
小计3010222244
10江南区福建办南铝社区1101020
吴圩镇明阳社区1101020
福建园办江南路东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福建园办淡村路东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江南办金沙湾社区文明社区1购买5510
小计20030353570
11邕宁区中和乡1303060
那楼镇三江村1448
那楼镇那务村1448
蒲庙镇那元社区文明社区15510
蒲庙镇新兴社区文明社区15510
那楼镇那楼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小计510005353106
12良庆区良庆镇新村1448
良庆镇坛泽村1448
良庆镇平乐村1448
良庆镇渌晓村1448
大沙田开发区金象社区文明社区15510
沿海开发区玉龙社区文明社区15510
小计60000262652
13经开区那洪办高岭村1448
小计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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