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置新乡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新政办[2007]211
颁布日期:2007-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置新乡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新政办[2007]2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府令〔2007〕32号)和新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市政府值班室挂新乡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的通知》(新编办〔2007〕67号),市政府办公室设置新乡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市政府值班室一套机构、两个牌子,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其主要职责、主要业务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应急办和市政府(市应急委)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市应急委)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

(二)办理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市应急委)领导批示、指示,承办市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我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

(四)负责组织修订《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五)根据市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应急宣传和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七)承办市政府(市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业务

主要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涉及下列业务的文电和有关会务、督查工作等:

(一)涉及防汛抗旱、减灾救济、抗震救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森林火灾及病虫害、重大生态灾害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等业务。

(二)涉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处置和预防等业务。

(三)涉及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处置,重大动物疫情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相关防范等业务。

(四)涉及社会治安、反恐怖、群体性事件等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防范业务,涉外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业务。

三、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为加快形成我市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体系,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组织制订“十一五”期间新乡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提高预防和处置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依据《“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乡应急工作实际,编制“十一五”期间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二)强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07〕4号)的要求,在2007年底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强化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强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确保有机构承担应急管理事务,有人做应急管理工作。

(三)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和运转枢纽作用。建立健全值班工作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带班下的主班负责制度和副班备班制度,保证在值班这一关键环节不出任何问题。同时要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规范,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给予处分。

(四)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按照预案体系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强化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扩大预案覆盖面,将预案体系逐步延伸到乡(镇)、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围绕预案要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切实做好应急平台建设。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充分整合现有专业应急平台资源,争取2008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严把应急平台建设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补充更新专业应急队伍技术装备,推进企业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应急领域专家信息库,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发挥专家对应急工作的指导作用,提升我市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七)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我市整体应急管理水平。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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