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08〕21号
颁布日期:2008-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政办发〔2008〕21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促进平安和谐汉中建设,现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关乎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明显加强;深入开展车管所规范化活动,车管所等级化评定取得优异成绩;妥善处置“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预防措施全面落实;全面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城乡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规范执法,促进了公安交警依法行政。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交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交通管理力度不大;二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三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不少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还比较淡漠;四是交警队伍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公安交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安全控制指标,确保全市主要干道、高速公路和城区主干道安全畅通。

二、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

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是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部际联席会议做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总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力争今年全市所有县区都能达到创建标准。

(一)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保持平稳态势,不突破省市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标。要从道路安全条件、路面监管以及车辆单位等方面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要完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建立特大交通事故专家评析制度,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地召开事故评析会,查找管理漏洞,制定相应对策。要完善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机制,结合公路安保工程,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要加大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设立乡镇、村交通安全员,解决影响农村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保证安全和畅通。

(二)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确保全市城乡主要道路安全畅通。继续开展路面突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不断推动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整治城区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党政军警机关车辆和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县乡道路中短途运输的监控管理,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和管理手段,严厉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外地车辆的轻微违法行为做到只纠违不罚款。建立规范科学的勤务制度和高效务实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到位、扎实有效,保证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市、县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严格把好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和审验关;严格把好车辆入户关、报废关、检验关,不该上牌的坚决不能上牌,该报废的坚决报废。加强营运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的管理,建立健全将运输企业驾驶员交通违法和发生事故情况定期提供给交通部门的制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要以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三个群体为重点,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四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使人民群众交通文明意识、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增强,为交通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队伍建设是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各县区政府、各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以“一所一队一岗位”为重点,认真抓好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法、教育训练、规范执法、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逐步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要加强公安交警的教育训练工作,迅速掀起“大教育”、“大培训”热潮,强化基本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规范执法,注重执法效果,科学评价执勤执法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依法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对诬告诽谤、暴力袭警的,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三、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

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在各级道路交通联席会议框架内,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上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任务指标,把降事故、保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落实到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督导,解决有关问题。按照《汉中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汉交联办发〔2007〕1号),落实各项交通安全责任和措施。市交通局要加强道路的养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事项预防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和完善公路、城区交通设施,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工程治理,加强对所属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营运车辆、驾驶人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治理交通环境,牵头审定事故多发路段,督促公路部门完成治理任务,协助监察部门对有关部门担负的交通安全职责进行行政效能监督,并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市城建规划局要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工作,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建设和维修费用纳入城市维护费、道路建设费,确保交通设施等与道路建设同步配套;加强市区施工管理,在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搞好停车场、公交车停靠站点的规划和建设。各新闻媒体要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责任,履行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公益性和法定义务,无偿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及时公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市农业局、城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司法局、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汉中军分区、武警支队、西汉高速公路公司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抓好交通管理工作。

四、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交通管理工作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过问公安交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的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汉台中心城区的发展趋势,改革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事效率。要加强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在目前上级没下达新增交警专项编制的情况下,各县区要按照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招聘协勤人员,协助交警工作,并将协勤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解决好警力不足问题。今后上级下达的交警专项编制,必须用于交管部门。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上交规费和罚没款收入要全部返还、专款专用,用在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上,用在交通管理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上。要根据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增加交通管理装备,特别是要注意增加一线交通管理部门的装备。要加强科技强警工作,加快推进“金盾工程”,不断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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