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关闭武威城区自备水源井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文号:武政发[2007]15号
颁布日期:2007-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关闭武威城区自备水源井的决定

武政发[2007]15号

凉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市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从2002年开始,市政府决定关闭武威城区自备水源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城区内绝大部分自备水源井已经关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批示精神,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遏制地下水严重超采局面,保护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没有关闭的自备水源井全部进行关闭。

一、关闭对象

武威城区内的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驻武部队管理使用的自备水源井。

二、关闭原则

1、城市自来水主支管网覆盖的20个单位的21眼自备水源井(见附表1),必须于2007年3月底前全部关闭。

2、城市自来水主管网覆盖、支管网不完善的22个单位的27眼自备水源井(见附表2),必须于2007年4月底前全部关闭。

3、城市自来水主支管网尚未覆盖的17个单位的19眼自备水源井(见附表3),要加快管网建设进度,必须于2007年12月前全部关闭。

三、工作措施

1、市政府成立由市水务局牵头、凉州区政府、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节水办、市电力局、市经委参加的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和凉州区要高度重视限期关闭自备水源井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坚决彻底,以人为本、依法关闭”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关井任务如期如数完成。

2、由市水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关闭武威城区自备水源井的通告》,向社会进行公告。

3、由市公安局、市水政执法支队、市城建监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的关闭自备水源井督查组,具体负责做好关闭自备水源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按期关闭自备水源井。

4、对于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的自备水源井,以市为主,凉州区配合做好关闭工作;对于凉州区管辖单位的自备水源井,由凉州区负责做好关闭工作。

5、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具体步骤是:由市水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下达关闭自备水源井通知书。各自备水源井管理使用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在一周内自行完成关井工作并报告督查组。市公安局、市水政执法支队、市城建监察大队、凉州区水政执法大队做好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6、对拒不执行、不配合关井工作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强行关闭。对阻挠关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自备水源井一经关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封启用,对擅自拆封启用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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