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土地收入上缴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文号:
颁布日期:1995-02-21失效日期:1999-10-22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土地收入上缴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正确区分土地收入内容,将土地出让金部分准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土地收入的上缴办法特做如下变更。

市房地产管理局将代收的土地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局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开设的专用帐户。

特此函告。

199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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