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号:主席令9届第22号 |
|---|---|
| 颁布日期:1999-08-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