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现将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3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