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部分航空公司执行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称营改增试点)顺利实施,现将部分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列明的航空公司总分支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除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外,自总机构所在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日起,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2]8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2012年9月1日起,按《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2]8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上述航空公司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四、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2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doc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总机构名称总机构所在地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务机分公司北京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省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西藏自治区

2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市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上海市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北京运营基地北京市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天津运营基地天津市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重庆营业部重庆市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四川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杭州运营基地浙江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武汉运营基地湖北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贵阳营业部贵州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广东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辽宁省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广东省

3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市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海南省

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省

5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市

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

6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陕西省

7东方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

东方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蓬莱分公司山东省

8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市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山西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陕西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飞行运营基地山东省

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市

9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市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江西省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

10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辽宁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辽宁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黑龙江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基地黑龙江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维修基地辽宁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湖南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东省

珠海航空有限公司广东省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广东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自治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海南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省

重庆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贵州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自治区

11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自治区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辽宁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分公司江苏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黑龙江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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