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4年第66号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批).pdf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6186143.files/n16185974.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