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业票据印刷》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HJ2530-2012)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工商用制冷设备(HJ2531-2012)

以上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2013年2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工商用制冷设备》(HJ/T235-2006)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二部分:商业票据印刷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工商用制冷设备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212/t20121205_243278.htm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1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税收综合治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意见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转州财政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