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文号:环发[2012]31号
颁布日期:2012-03-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2012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环发[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12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将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现将《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203/t20120328_225294.htm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司法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电监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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