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物流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发展物流业的实施意见

淮府办〔2012〕8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市物流业加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1〕76号)精神,依据《淮南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合淮同城化”、“两淮一蚌”重化工业走廊以及淮南建设能源科技城市的主要任务,以“纵横发展,多点支撑”的物流节点布局网络体系为支撑,以淮南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保障,以一批优势项目为载体,积极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淮南现代物流服务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物流服务为淮南亿吨煤炭基地、华东火力发电基地和安徽煤化工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实现淮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三)坚持整合存量资源与建设增量资源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

(五)坚持扩大开放,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充分把握国家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这一契机,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成若干个大型专业化物流节点,构建较为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形成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并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积极鼓励大中型制造企业进行业务外包,基本建成为淮南对外交往、生产和生活提供高效、快捷、优质服务的比较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四、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加强物流设施体系建设

按照服务高效化、管理智能化的要求,搭建高效物流平台。加强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对内网络化、对外便捷化的现代综合运输网络体系,保障淮南市各区域之间以及与外部的联系畅通。加强新建铁路、公路和管道转运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完善中转联运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整合、改造和新建一批现代化的仓储设施和配送中心,通过资源整合、功能拓展和服务提升,完善物流网络,满足精细化、高质量的物流组织与管理服务需要。

(二)加快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优化空间布局

物流产业发展要与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布局相衔接,与综合交通网络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相融合,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建设相配套,与合肥经济圈、合淮同城化发展战略相适应,既立足现实又兼顾区域物流长远发展需要,选择具有区位优势的物流节点,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建设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综合物流区)和配送中心(专业物流区)多层次协调发展的物流发展格局,逐步建成现代、高效、快捷的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加快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重点打造开发区物流园区、淮矿物流园区2个物流园区,煤炭交易中心、凤台物流中心、山南新区物流中心、高皇蔬菜物流中心、袁庄物流中心、煤化工物流中心、贺疃农产品物流中心、毛集农产品物流中心等8个物流中心,并建设以淮矿物流为龙头的一批现代化物流企业。积极开展区域性物流中转和配送,加速融入长三角物流圈。

(三)努力培育品牌物流企业

利用现代物流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引进和培育具有先进物流经营理念、掌握现代物流技术的现代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实行强强联合,实现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依托淮矿物流公司等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品牌物流企业,着力扶持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提高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发展壮大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逐步形成与工商企业紧密配套的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整体提高淮南现代物流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品牌物流企业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做优,努力成为我市物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加强煤炭、重要矿产品等物流设施建设,建立能源和原材料物流体系。完善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加快推进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直销和配送,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发展医药、食品、食盐、烟草、出版物等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发展面向流通企业和消费者的社会化共同配送,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加快建立快递物流体系,方便生产生活。推动电子、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物流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化物流服务体系。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物流的跟踪与监控,规范化学危险品物流的安全管理。

(五)淮南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淮矿现有信息系统,结合淮南物流发展战略目标,打造皖西北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物流服务提供商、商贸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一个统一高效的沟通界面,为客户提供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区域物流信息需求,主导区域物流服务体系构建,逐步确立淮南的信息化优势,开创皖西北物流信息化发展的全新增长点。

(六)“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依托淮南市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电信运营商建立机器对机器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发展淮南市智慧物流、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安全、智能环保、智能商务等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物品电子编码和RFID标准的制订,加强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七)物流通道建设工程

综合考虑省会都市圈内的经济发展对淮南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淮南自身内部经济、产业之间的联系,按照连接区域和服务范围的不同,在淮南整个区域内构筑四条主要的物流通道:

——合淮阜物流通道。以合淮阜高速公路、102省道以及阜淮铁路为依托,连接合肥、阜阳,是实现三地货物流通的重要通道。淮南市的主要城镇有毛集、唐山、曹庵镇等城镇,区域以凤台县城、谢家集区为中心,形成商贸、物流、现代工业产业带。

——淮蚌徐物流通道。淮蚌徐物流通道以206国道、合徐高速公路、规划中的淮蚌高速、淮蚌高铁等为依托。连接蚌埠、怀远、宿州以及徐州等地。沿线城镇主要有孔店乡、上窑镇等城镇。

——苏浙皖物流通道。苏浙皖物流通道以334省道、合徐高速、规划中的淮滁高速公路,以及淮河等为依托,连接淮南与长三角地区,是加强淮南与长三角地区联系的重要通道。

——淮亳物流通道。淮亳物流通道以338省道、203省道等为依托,是连接淮南和亳州的重要通道。沿线主要有朱马店镇、古店乡、城北乡等乡镇。

五、扶持政策

(一)财政金融政策

1.“十二五”期间,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具有示范作用、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的重点物流企业项目给予适当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对列入国家、省重点扶持的物流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2.积极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重点物流项目列入中央国债资金项目和省贴息资金项目计划;对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可申请市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3.上级部门有扶持资金的,经淮南市发展物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上报。

(二)税收政策

1.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和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和仓储单位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2.物流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符合条件的,在按照支付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3.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进口税收政策的物流企业进口的设备、仪器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业务的,符合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由地税部门及时按规定办理自开票纳税人认定。

5.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我市物流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发生资产转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的,符合有关契税减免政策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用地政策

1.对重点物流园建设项目用地,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物流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在年度计划内优先予以保障,在物流园区设立的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企业,其新增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工业)实行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当地最低标准征收。对重大物流项目用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可实行个案处理。

2.物流企业以原划拨土地为条件引进资金和设备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可按规定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法人资产作价出资。

3.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办现代物流企业仓储用地、港口露天堆货场用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在2013年底前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收费政策

物流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级部分一律免交,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五)奖励

1.扶持创建国家等级企业。对被评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可给予5万、10万、20万、3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年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且对地方级财政贡献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3.支持物流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物流企业投入100万元以上用于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的,按项目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以企业为主投资(投资额超过50万元)建设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按项目投资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其它

1.物流企业在用气方面实现与居民用气同等价格,月用水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的,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价格,用电价格在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

六、保障措施

物流业跨行业、跨部门,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为推进物流业振兴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必须进一步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展物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市信息中心、市地税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物流办)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物流规划、产业政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物流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物流业发展,并在政策方面给与重点支持,以更好地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二)加强考核督查。市物流办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工作督查和通报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每年提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市物流办要根据县(区)和各部门提报的工作计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考核和督查。

(三)加强沟通协调。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产业,每一项工作推进都离不开部门间的协同。各部门(单位)要相互支持,积极沟通,加强配合。要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发展规划、载体建设、产业政策、运行调控等重大问题。物流业发展的相关重大事项,以及跨部门需要协调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和协调。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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