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黄政办〔20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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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黄政办〔201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植树造林既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又是增加森林碳汇,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暖最经济、最直接的途径,也是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省里的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冬明春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为目标,以调整结构、提升森林质量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大力发展油茶、竹林等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促进农民增收,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完成封山育林528.33万亩,其中新封山育林7.3万亩;完成造林7.95万亩,其中新造3.5万亩,补植补造4.45万亩;森林经营10.1万亩,其中现有林培育间伐7.1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万亩;花卉苗木基地8000亩,生物防火林带90公里,绿色长廊线路绿化58.5公里,义务植树268万株(具体见附表)。
三、建设重点
(一)切实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各地要按照《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要求,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提高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办好义务植树示范点。要切实抓好部门造林绿化。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林业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铁路、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按政策规定搞好责任区的造林绿化。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造林绿化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多部门、多主体、多形式参与造林绿化的新格局。
(二)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森林经营是提高林业建设质量效益的根本措施,是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生态功能的主要途径。各区县要积极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建成一批森林经营示范单位,辐射带动全市森林经营工作。2010年每个区县至少建立2个以上森林经营示范点,努力提高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
(三)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好2010年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规划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进一步巩固营造林建设成果。对历年实施的各项重点工程加大“回头看”和整改力度,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质量,迎接国家对我市25.6万亩退耕还林生态林的阶段性验收。同时要切实抓好交通干道沿线生态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交通沿线重要节点地区的森林生态效果上一个台阶。
(四)狠抓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重点发展油茶、毛竹等特色经济林。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新造与低改并重的原则;坚持良种良法,努力提高林业科技含量。2010年新发展以油茶、毛竹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2.2万亩,其中油茶造林1.85万亩。各地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坚持四定三清楚,即定点采穗、定点育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品系清楚、种源清楚、销售去向清楚。不断改善林木品种结构,增加产量,提高质量。同时要认真落实《种子法》及“四证一签”制度,加强种苗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苗木、劣质苗木、疫病苗木造林,杜绝坑害和贻误林农的事件发生。
(五)加快林业特色园区和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拓展林业内涵和外延,推进林业与旅游观光、复合经营、农民增收、生态建设的有机结合,建设一批规模大、品位高、质量优、效益好的林业特色园区(示范基地),促进林业多种效益的发挥。2010年计划新建林业特色园区20个,面积达5000亩。坚持分类指导,鼓励引导群众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林权流转、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提升林业组织化程度。抓好典型示范,每个区县选择3—5个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2010年全市要新组建20个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使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80个以上。
(六)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围绕农民急需和适合农民特点的实用技术,积极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和现场指导,培养造就一批懂政策、会经营、有技术的新型林农和林业科技“明白人”、“示范户”。继续实施林业科技“123”工程,推广毛竹、油茶、山核桃、香榧等10项经济林高产培育实用技术,扶持200位林业科技能人,建设300个100亩以上规模林业科技示范点,辐射带动农民依靠科技兴林致富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当前农民工返乡和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时间,迅速组织开展造林整地突击活动,掀起整地造林高潮,力争2010年1月底前完成整地,3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一)加快推进林改配套改革,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各区县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30号)精神,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加大林业要素市场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产业化经营力度,充分调动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林业开发的积极性,全面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法人、经济实体和个人,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和综合开发;要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大户和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类林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二)加大投入,多方筹措林业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坚持项目投入和企业、社会投入并重,积极整合项目资金,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财力建基地。2010-2015年,区县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油茶、毛竹等基地造林,低产林改造,良种繁育、新品种推广以及精深加工。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信贷扶持政策,加大贴息扶持力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管护,确保造林成效。各地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坚持三分造七分管,确保造一块成一块。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全面推行新造林管护责任追究制。建立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做到措施、人员、经费、责任四到位。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林政、森林公安和乡村护林巡逻队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抓住时机,广泛动员,强化措施,办点示范,扎扎实实地搞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林业政策,宣传在营林造林中涌现的典型和经验,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继续实行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分片包干督察制度,考核奖惩和通报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从2010年元月起,各区县每周五报送一次整地造林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市林业局要加强督查,定期通报。
附:黄山市2010年林业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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