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六安市现代物流专项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六安市现代物流专项规划》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不断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六政〔2011〕36号)要求,结合我市为全省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的规划布局和物流业发展实际,切实做好本地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现将《六安市现代物流专项规划》(简稿附后)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审阅,并在市现代物流专项规划讨论会上(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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