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2013〕67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务公开办公室《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目标,做好产业升级、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化“三篇大文章”,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一、做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

1.围绕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2.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络问政,有效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3.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具有行政职权的部门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将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以干部管理、预算使用、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等为重点,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4.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推动市、县区两级政府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加大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民生工程、规划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单位)

6.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细化出国(境)、出差、接待、用车、会议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预决算公开制度。制定实施2012年市政府及部门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单位、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方式,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年内要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监察局)

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7.依托乡镇、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代办点,明确基层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公开力度,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内容简洁明了、公开效果实用有效,真正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8.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规范行业办事公开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制订行业办事公开基本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规范编制并发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总工会、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9.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制定的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度。加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改版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发改委、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10.进一步畅通政府公报等现有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幸福铜陵一点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栏目,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向乡镇、社区和人流聚集地延伸。(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11.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加强分析和研究,注重结果运用,及时督促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监察局、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12.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并定期发布。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六、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3.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后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加强监管,杜绝变通,防止反弹。做好下放管理层级项目的承接和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网上发布、上墙公示、窗口告知等多种形式,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环节,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行政事业收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健全首接办结、公开承诺、即接即办等制度,审批时限一般应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的制度机制和运行方式

14.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审批职能归并到位、人员项目进驻到位、向窗口授权到位,建立和完善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新机制。完成市级审批项目流程再造,改革前置审查办法,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通过事后监管、间接管理可以解决的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和层层审查,凡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全面推行并联审批或联合审批,着力打造建设项目、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平台。推行前置审查和并联审批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下放审批权力,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完善、优化行政审批联合机制,促进行政审批工作再提速,推行“7+1”和“8+X”工作模式,实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强化联合预(会)审,推行预约审批制度。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关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提高关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八、拓展基层政务服务领域

15.结合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规范制度。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基层站(所)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大力支持和督促本系统基层站(所)进驻乡镇、社区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村建房、户籍管理、企业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16.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统一市、县区服务中心审批软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发联合受理审批软件,从技术层面上解决联合受理难的问题。推进部门审批网络与中心审批网络互通兼容。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17.各县区要积极探索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并向基层延伸,力争做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

十、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8.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十一、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19.制订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服务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管理和窗口办事行为,规范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服务、人员素质、场所设施、安全健康等工作标准,实现管理规范、场所整洁、运作有序、服务高效的目标,提升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形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20.适时出台我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做好省里对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加强上级中心对下级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层层监督、逐级强化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十二、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

21.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强化监督考核,推进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