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五周年。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强化保障,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强化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严格事前审查程序,将公开属性的审查固化为信息发布的必要环节,贯穿于公文等政府信息产生、审签、发布全过程。(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2.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公文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规范编制并定期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的办理和答复。(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3.制订出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单位要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信息发布的内容和类型,规范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单位)

4.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要求,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明确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决策范围和内容,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二、突出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5.制定实施2012年市政府及部门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单位、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方式,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建立健全财政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年内要同步推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6.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细化出国(境)、出差、接待、用车、会议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预决算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7.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项目开竣工、房源信息、分配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情况等内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委,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8.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类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事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9.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状况,违法排污查处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和预报、处置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和审批情况以及验收结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10.加强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紧扣招标采购项目的运作流程,做好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工作,公开交易制度、评标办法、招标过程、办事程序、招标结果,自觉接受投标人与社会各界监督。(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招投标中心)

11.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12.进一步提高征地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土地出让公告、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重点工程局)

13.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好重要商品与涉及民生的日用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推进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4.做好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民生工程入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牵头单位:市民生办、县区政府,责任单位:承担民生工程任务的单位)

15.逐步加大规划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加大产业、环境、教育、卫生、科技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

16.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运营全过程,及时发布我市政府投资重点投向、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实施进展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投融资办、市发改委)

17.公开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行使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18.强化基层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措施落实情况、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19.推进基金会、公益慈善社会团体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0.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1.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制订的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升级、改版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2.进一步畅通政府公报等现有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办、铜陵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县区政府)

2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国家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软硬件设施。进一步优化“幸福铜陵一点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栏目,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向乡镇(社区)和人流聚集地延伸。设有政务服务窗口的单位应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查阅设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文广新局、档案局等有关单位)

24.加强乡镇(社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责任单位:县区政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25.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结果运用到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与政务公开考核之中,同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进行衔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26.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县区政府)

27.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8.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普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司法局)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