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铜陵市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75号
颁布日期:2010-08-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建委关于铜陵市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75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建委关于《铜陵市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五日

铜陵市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

市住房城建委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加快推进全市中心村建设,现就我市中心村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遵循“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资源整合、节约土地”的原则,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增强中心村凝聚力,使农村环境更加优美、村容村貌更加亮丽,将铜陵建成宜商宜居的城市。

二、主要目标

按照铜陵市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工作,到2012年,完成中心村的集中供水,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完成全部中心村通公交,把全市规划主城区外100个中心村建设成为居住集中、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人口基本都集中到中心村集中居住点居住,每个中心村容纳人口平均达500人左右,800人左右的中心村占20%以上。2010年完成20个以上中心村,范围主要集中在大通、顺安、钟鸣,其中铜陵县完成13个村,郊区完成7个村。2011年完成30个以上中心村,改造范围集中在铜陵县、郊区,其中铜陵县完成25个以上、郊区完成5个村。2012年全部完成全市中心村建设任务。

三、主要原则

一是农民自愿、尊重民意的原则。中心村建设要充分征求当地农民群众的意愿,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尊重地方风俗民情和农民的生活生产习惯,扩大规划的认知面,增加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二是实事求是、合理布局的原则。中心村建设应按照规模适度,有利于生产生活的要求进行,既要避免规模扩大、过分集中造成农民生产生活不方便,又要避免规模较小、布局分散、迁就现状,造成中心村建设效果欠佳。要精心组织、合理布局,使从事农业生产生活农民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整合资源、节约用地的原则。中心村规划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通过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资源整合、小村并大村、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从源头上杜绝浪费土地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用地大的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的项目,建设和谐自然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主要任务

中心村建设要以城乡一体化的理念,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按照“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的原则,努力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一)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在2006年编制的全市中心村规划的基础上,对原规划进行全面的梳理,能按规划实施的,要坚决按规划实施;对原规划需要调整的要及时调整,采取公示规划设计和召开全体村民大会等形式,充分体现广大村民的参与度和决策权。加大规划的执行力度和违反规划的查处力度。市规划部门、县区政府要在年内开展规划梳理工作,加速完成全市中心村建设规划调整工作,并实施《乡村规划许可证》的执行和发放。

(二)完善设施,加快建设。按照规划,首先实施中心村规划集中区的道路、供水、排水、路灯、公交、燃气通信、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吸引村民到规划集中区建房。

市国土局通过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并开展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其中2010年开展10个以上村的发证试点工作,2011至2012年完成全部发证工作。

市水务局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区域供水工程。中心村供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线布局规范合理,自来水管网末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中2010年底前完成全部中心村通自来水、水质达标率超90%,其中南部城区和东部城区30个以上中心村实施集中供水,2011年水质达标率超98%,实现市规划区域内的50个以上中心村区域集中供水,2012年实施远郊和洲区集中供水,水质全部达标;保护好村域内现有的水面,保证河道护岸安全稳固,河道全面疏浚,水流畅通。

市市容局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村庄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整治工作。中心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陋厕所,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保洁制度健全,垃圾废弃物集中处理,基本消除垃圾及废水污染、垃圾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2010年实施30个以上村、2011年实施60个以上村、2012年全面完成。

市交通部门实施村村通公交工程。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干道全面硬化,全面实现村村通公交,公交通达率达100%,其中2010年公交通东部、南部城区30个以上村、2011年通市域范围内50个以上村、2012年全面通达。

市农委实施中心村绿化工程。主要道路和河道两边实现绿化,绿化带和公共绿地布局合理,有休闲健身的绿地,绿地率达50%,其中2010年30%的村达标、2011年50%的村达标、2012年全面达标。

市住房城建委负责统筹协调中心村建设任务的实施。2010年开展农民住房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免费发放《农房建设图集》。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近郊区和东部、南部城区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集中规划建设新型社区,将农民转变为居民,全面实施村改居。结合宁安城际、京福高铁等大型项目建设、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建设和防灾需要,整体拆迁、集中建设新型居住小区并实施安置。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土地集约经营,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优势,结合土地整理项目,加大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建设水平;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以中心村为核心区域,加大力度迁移分散的小村;通过新建小区、拆旧建新、自然村搬迁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形成农民集中居住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中心村建设的政策、意见,通过召开广播会、村民代表大会将中心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群众对建设中心村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中心村建设。在铜陵日报和市民论坛等开辟中心村建设专栏,掀起中心村建设的新高潮。

(二)强化组织,加强领导。中心村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是加快农村城镇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房城建委、规划、国土、公安、交通、水务、市容、县(区)政府等部门组成市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村推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委。

(三)加大投入,多方筹资。以“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吸引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原则,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至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中心村建设引导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县(区)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形成政府引导、乡镇村组织、农民参与的中心村建设机制。争取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引导改造户到中心规划区集中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到中心村参与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场所、老年公寓、集贸市场、超市等配套设施建设,可以在中心村建设引导资金中给予一定的扶持。

(四)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加快中心村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区政府分别制定本辖区内三年的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实施的具体中心村,并建立相关检查、考核、推进制度,报市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规划部门作为村镇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心村规划的指导和实施工作,对于中心村规划集中区以外的建房,要严格管理,不予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中心村和建设的需求,及时指导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实施农民宅基地登记办证工作,中心村规划集中区以外的建房申请,不予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国土、交通、农业、水务、市容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推进中心村建设的三年实施方案。

(五)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市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已制定三年的年度目标,分年度细化对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强化对中心村建设的督查,统筹协调中心村建设各项工作,以保证中心村建设扎实推进。市中心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年末组织对县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在全市通报考核结果。对在中心村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分别给予不少于10万的奖励,同时对先进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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