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53号
颁布日期:2010-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0〕5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铜陵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近年来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一次清查。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招拍挂合同履行情况、已出让地块土地开发情况、项目建设规划落实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以及年内可售普通商品住房房源数额、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等。通过清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有效缓解住房供求矛盾,稳定市场预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清查工作(各部门将参加清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820840,13905627159)。

三、时间和步骤

本次清查时间为6月20日—7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清查阶段(6月20—6月30日):清查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对近年来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清查,并现场反馈清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二)督促整改阶段(7月1日—7月5日):清查组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清查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汇总上报阶段(7月6日—7月10日):清查组将清查结果汇总分析后报市政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保证人员安排和清查时间,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准备,加强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和安排好清查活动,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主动配合,准确、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三)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对清查出的共性问题,清查组要认真加以剖析,实事求是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铜陵市已出让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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