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铜政办〔2009〕54号
颁布日期:2009-04-1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9〕54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成果,加速我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力度,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生态园林城市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方针,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以辖区政府、部门、单位为主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托,以社区整治、道路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化美化建设、道路出入口景观建设,中心城区路幅以外见缝插绿、节日摆放鲜花工程等为亮点,以新建城市主次干道绿化为骨架,以城市小区和单位普遍绿化为基础,通过建设整治增绿、见缝插绿、拆房增绿、拆墙透绿,实现点、线、面相结合,突出山水铜都特色,构建城市绿色框架,塑造“以绿为主、四季常青、风光优美、独具江南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风光。

二、目标任务

计划从2009年起,利用3年时间,使全市新增各类绿地615.6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7823万元。

(一)通过社区整治增绿。计划用3年时间分步实施主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中2009年对18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计划增加绿地100万平方米,投资1700万。

(二)结合道路整治增绿。实施北京路(老火车站—新火车站)、铜官大道(天桥派出所—铜港路口)、淮河路南段(丰收门—肉联厂)和铜都大道三期等4条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增加绿地面积93.5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419万元。

(三)结合环湖建设和游园、广场建设增绿。继续实施环天井湖西湖环境整治、天井湖东岸环境整治工程和天井湖公园三千画卷堤岸绿化美化工程;继续推进火车站站前广场、太阳历广场、滨江广场及滨江绿化带工程;开展西湖公园清淤、堤岸建设、环境整治工程和狼尾湖湖底清淤、湖岸整治绿化等工程,增加绿地面积308.8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7797万元。

(四)通过主要道路出入口环境景观建设增绿。实施沿江高速朱村出入口景观建设、钟鸣出入口景观建设和高速互动立交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增加绿地面积23.4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874万元。

(五)通过中心城区见缝插绿增绿。沿主城区铜都大道、长江路、铜官大道、金山路、铜港路、滨江大道、学院路路幅以外主要道路两侧寻找空地见缝插绿,种植大规格树木,增加绿化密度,提高绿量。对环境脏、乱、差的地方,填平整齐,加强可视面重点部位绿化美化,优化环境。增加绿地面积48.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909万元。

(六)通过节日投摆鲜花美化增绿。结合“五一”、“国庆”等节庆活动,在主城区主要道路路口、广场、游园和单位门前摆放鲜花美化环境,营造节庆气氛。计划投摆鲜花80万盆,计划投资240万元。

(七)通过新建道路绿化建设增绿。围绕2009年拓宽改造和新建道路建设,实施绿化配套工程建设,完成红星路、运机路、经五路、环城北路、景观大道、沿新大道、翠湖二路、翠湖四路、西湖大道、新城大道、铜芜路、沿河路、谢隆路、杨村三路、泰山大道沿伸段(纬二路—纬三路)、梅潭大道、经二路、青海路、经三路、纬三路等22条主次干道的绿化建设工作。增加绿化面积41.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884万元。

(八)通过拆违整治增绿。结合全市大拆违活动,对城市道路两侧和小区内的违章搭建房屋进行拆除,拓展城市绿化发展空间,实现绿化美化。

(九)通过单位绿化增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和花园式单位标准进行绿化美化,充分利用界墙、山墙、围墙、栅栏等,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增加绿量,改善环境。扎实开展创建省级、市级花园式单位活动,促进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

城市绿化造福社会,人人受益。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大力宣扬绿化美化方面的好人好事,也要对恶意破坏绿化的行为给予曝光,引导市民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热爱家乡、保护环境、投身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享有、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监管,保证城市绿化工作上台阶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自觉遵守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铜陵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抓好绿化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市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加强绿线监督工作。市住房城建委要强化对城市绿化工程的管理,从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好关,严禁在各类绿地的绿线范围内开展与园林绿化无关的建设活动。市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的要坚决制止,严格执法。

(三)树立绿化美化精品意识,提升绿化艺术效果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从绿化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工程验收等方面自觉接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园林绿化相关部门要树立生态园林城市的理念,坚持高标准设计,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科学论证,选择适合铜陵气候和有利于环境净化的植物,做到乔、灌、草合理配置,常绿树和落叶树相结合,注重绿化美化效果,以整体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品位和档次。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从绿化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把关,所有绿化重点工程的绿化施工方案,必须经市住房城建委审核才能发放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相关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绿化施工全过程的监督,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和验收关。

(四)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满足城市绿化需要

城市绿化美化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与项目相结合,涉及单位内部绿化和园区绿化所需资金由所在单位和园区负责落实,拆违补绿工程资金从拆违专项资金中列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所有绿化工程项目都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审计部门要强化工程审计监督工作,杜绝浪费现象。

(五)建章立制,加强管护,提高绿化水平

要坚持绿化管护与建设并重,切实加大管护力度,巩固既有绿化成果。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完善,制定《铜陵市区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修订《铜陵市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实施(暂行)办法》、《铜陵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铜陵市城市绿化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绿化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

附件:2009年—2011年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