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9-03-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文件的通知

闽教高〔2009〕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本科院校、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精神,我厅制订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实施文件,包括:《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2008-2010年)》、《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严肃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纪律的规定》,2009年3月6日通过了教育部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科院校中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参照此方案进行建设和检查。

闽教高200927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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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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