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考核评估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考核评估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卫生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12-0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考核评估的通知 省立医院: 根据《福建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近期我厅已对你院申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考核评估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卫生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机构考核评估的通知
省立医院:
根据《福建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近期我厅已对你院申报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审批程序,经研究,定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对你院申报的产前诊断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进行实地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至17:00
二、考核流程
1.听取省立医院产前诊断技术机构总体情况汇报;
2.现场考核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组织管理及遗传咨询、临床诊疗、超声检查、实验室检测等方面的可行性情况;
3.现场考核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现场考核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
5.现场抽考部分产前诊断卫技人员;
6.专家现场考核意见反馈。
三、其他事项
1.现场考核评估工作委托省产前诊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请省立医院做好接受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考核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接待。专家组在福州的食宿安排及评审费用由我厅负责。
2.请省妇幼保健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和漳州市医院及时通知有关专家(名单见附件)参加考核评估。
3.外地专家食宿由我厅统一安排。本省专家交通费用回单位报销。
入住酒店:福州闽江饭店(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30号,联系电话:87557895)。
联系人:省卫生厅妇幼处王修锦,0591-87852602
省产前诊断中心徐两蒲,13859000585
附件: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项目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闽卫妇幼函〔2011〕1153号附件.doc
延伸阅读
